1.遵守院方的管理制度及志愿组织的章程; 2.保证志愿服务的时长及质量; 3.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4.主动同我院志愿服务负责人协调服务计划和方案; 5.尊重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6.不得以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组织的名义组织、参与违反志愿服务原则的活动; 7.服从我院社工部工作人员安排,志愿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8.对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应尽力避免,确保服务对象和志愿者本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