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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激励地市典型经验做法介绍

撰写时间:2022-11-24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构筑老有颐养幸福广州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养老服务作为加强党的领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完善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坚持统筹谋划、创新突破、精准发力,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夯实要素支撑,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相关经验做法多次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推广。

  一、聚焦解决“如何干”问题,推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合力。坚持以“一把手工程”强化提级推进。连续12年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十件民生实事,通过市委常委会、市委深改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定期现场推进会谋划推动,市、区设立由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的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采取“清单式+责任制+时限制”管理,推动长者饭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精准落地,近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比例超70%。坚持以“一揽子政策”强化系统集成。率先以地方性法规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法定概念、对象范围、扶持措施。构建以《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为纲领、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体、60多份配套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形成养老项目用地、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人才培育等一整套制度体系,搭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四梁八柱”。坚持以“一竿子见底”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开展涵盖25个市直部门和11个区的养老服务专项考核和督查激励,考核结果全市通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每月一报”、养老服务改革“每月通报”督办机制,实施“督办-交办-整改-反馈-核查”闭环管理,定期开展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聚焦解决“服务谁”问题,科学确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内容。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健全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共享互认。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证的基本养老服务,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孤寡、失能、重残、高龄等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精准厘清服务清单。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涵盖全体老年人供需对接、服务供给、服务保障、医养康养、权益维护等5大类24项基本养老服务,全部由财政负担或资助,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服务要求、责任主体、申请流程,并逐年动态调整。每个街镇配备养老管理员,依托颐康中心设置养老服务向导,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养老管家服务。精准增加服务供给。实施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78个覆盖全市街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设立家庭养老床位1.6万户,对1.7万户老年人家庭、77个居住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1.2万多部,开展助餐配餐、医养康养、家政养老“3+X”创新,建成长者饭堂1092个,为44.5万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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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新塘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三、聚焦解决“在哪养”问题,不断优化基本养老设施规划布局。一是规划保障养老设施用地。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和城市更新养老设施布点规划,确保人均用地不少于0.25平方米,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基本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用地,在划拨用地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普惠型收费标准。二是制定配建养老设施标准。出台《广州市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十条措施》,从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等全过程、全链条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再强化,新建居住区以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套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逐步补足。三是盘活闲置物业用于养老。优化既有房屋举办养老设施消防审验等手续。对利用闲置国有企业物业和公有房产开展养老服务的,实行租金优惠、延长租期、优先续租等政策,租赁期限最长二十年,租金按市场租金参考价或者评估价的50%或75%计收。目前全市用于养老服务的国有企业物业超过18万平方米。四是织密织牢养老设施网络。建立以公办和嵌入式普惠型民办养老机构为支点、居家和社区为主阵地的养老设施体系,建成4000多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护理型床位占比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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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9-2025年)

  四、聚焦解决“谁来养”问题,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社会力量举办基本养老服务给予场地优惠、税收优惠以及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星级评定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做到既补“砖头床头”、又补“人头”,更补服务质量,本地、外地和境外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享有同等待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全市养老企业7800家,占全省总量的34.6%;全市75%的养老床位、98%的养老服务综合体、97.5%的长者饭堂、95%的生活照料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涌现一批品牌养老企业。激发国有企业担当。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养老服务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在国有资产保值、企业经营业绩等考核时给予支持。引入公益慈善资源。建立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时”平台,鼓励初老志愿者参与服务,连续7年每年投入近千万元,资助培育399个创新性为老服务项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举办全市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搭建网上对接平台,2019年以来供需对接293个项目、涉及金额3.87亿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免费培训、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就业补贴、艰苦岗位补贴、积分制加分入户等十项措施,定期组织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择优遴选76名养老护理员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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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老人院

  五、聚焦解决“养得起”问题,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创新推行长护险。修订实施长护险试行办法,保障范围从重度失能人员扩增至全体有照护需求的失能人员,提供41项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及34项医疗护理服务,最高报销达每人每月4199.5元,有效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加大财政补贴。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家庭养老床位建床补贴、适老化改造资助、特困照料服务补贴等政策;政府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助特殊困难及高龄老年人享受“平安通”智慧养老服务,增强老年人支付能力和意愿。发挥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托底作用,特困老年人免费入住;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按照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196元)收费。实行普惠收费。通过协议约定享受政策优惠和政府资助的普惠型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不超过城市常住居民上年度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倍,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委托运营协议中明确全部实行普惠型收费,全市普惠型养老床位占比达70%。

  六、聚焦解决“怎么管”问题,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格局。一是强化综合监管。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敬老院改造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第三方督导、消防安全专项培训指导,推进信用信息管理和失信惩戒,确保基本养老服务放得开、管得住。二是强化标准引领。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构建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用标准化引领服务提档升级。三是强化科技监管。推进“互联网+养老”,开发集“服务+管理+监督+决策”于一体的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设立养老服务质量监测中心,归集23个部门56大类基本养老服务数据,为政府监管、社会参与、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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