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申请?

  1.申请照护需求评估。未参与照护需求评估或照护需求评估结果超过有效期的,申请人自行或由他人协助登录为老平台,登录/注册老年人账号后,进入“养老业务大厅”,即可点击申请“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等级评定”。

  2.申请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已按规定接受照护需求评估且评估结果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从户籍所在(非本市户籍申请人从本市居住地所在)区级和市级公办养老机构选择不超过两个轮候志愿,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不超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