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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1:29:19 阅读次数:-

  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市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下达我市359万元,用于残疾人福利和儿童福利方面;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补助资金131万元,用于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共490万元。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的490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81万元。根据民政部《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T056-2014)和《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关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等配置要求等有关规定,用于资助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建设。

  2.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78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要求,资助对象范围是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按因素法分配给我市11个区和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3.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31万元。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18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运转补助;培训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管理人员、支持校内志愿辅导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参加专业培训、适当补贴校外辅导员志愿开展辅导。运转补助的标准为:在校学生1000人(含)以上的,平均每所每年5万元;在校学生1000人以下的,平均每所每年3万元。

  二、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收支情况

  (一)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0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下达我市174万元,用于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方面。

  (二)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的174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大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7万元。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8〕2772 号)等有关要求,用于资助从化区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

  2.社会公益类项目-“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107万元。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和谐婚姻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4〕106)的要求,用于资助从化区进一步推进“和谐婚姻建设计划”实施。

  三、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入留成情况。

  2020年我市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31.35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比例提取,全年筹集公益金9.5亿元,其中上缴中央、省公益金6.2亿元,市本级留成公益金2.46亿元,区分成公益金0.84亿元。按照市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年度预算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根据《2019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评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穗福金纪〔2019〕2号),2020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支出安排15,642万元。

  说明:2020年市本级留成公益金24,554万元,安排公益金支出15,642万元,收支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支出数大于实际收入数,差额部分需要用2020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入弥补;二是2020年8月修订了市区福彩公益金分成方后市本级分成收入有所增加,并取消了各区按人口数分成,区分成按销售额计算。2020年结余部分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入安排在2021年使用。

  (二)2020年提前下达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提前下达各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5,369.32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2,615.32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7号)等文件精神,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巩固和提升全市大配餐服务的成果,保持助餐配餐服务的可持续性,用于资助我市各区大配餐项目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采取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

  2.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995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7号)、《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6号)规定,给予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和老年人身体照顾需求等级评估经费补贴。采取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

  3.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350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18〕4号)规定,对入职本市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三年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就业补贴;对入职本市养老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五年、满十年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20000元的岗位补贴。采取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

  4.广州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300万元。根据《广州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方案》要求,用于我市试点建设覆盖辖区、方便可及、精准对接、长期跟踪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在全市11个区开展25个社区开展试点,对每个试点一次性资助启动资金12万元。采取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

  5.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维补助项目309万元。根据《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穗文明办〔2015〕67号),用于加强白云、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和增城区农村地区儿童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20年共资助75所乡村学校少年宫309万元,其中新建7所,每个补助15万元,已建6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每个补助3万元。

  6.从化区救助安置中心建设项目650万元。根据《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粤民发〔2017〕9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7〕272号)要求,强化属地政府做好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安置落户职责,资助从化区建设滞留人员救助安置机构,尽快解决滞留人员安置难问题。

  7.从化区养老院购置设备项目150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养老机构建设管理问题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3〕24号)精神,资助从化区养老院设备进行购置,确保从化区新敬老院项目尽快投入使用,着力解决配套设施不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

  (三)2020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情况表。

  2020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总额为10,272.81万元,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资助5,981.2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项目二期工程、市第二老人院一期设备购置经费等市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以及资助广州市“平安通”服务项目等老年人服务项目。

  2.残疾人和儿童福利项目资助1,941.6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市第二福利院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市福利院新收弃婴童观察楼(富力慈善楼)维修工程,“雨后彩虹”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免费培训等残疾人和儿童类项目。

  3.困难救助和社会公益项目申请资助2,3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玫瑰计划”--困境母亲支持计划公益项目,对口帮扶贵州毕节市、贵州黔南州、新疆疏附县、梅州市等地民政局。

  附件:1.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等预算表.xls

     2.2020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表.xls

     3.2020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表.xls

     4.2020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