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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6年广州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核心数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8-30 09:01:14 阅读次数:-

 一、老年人口核心数据

(一)老年人口总量

 

表1    2012-2016年广州市老年人口状况

年份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人数

(万人)

占户籍人口比重

(%)

人数

(万人)

占户籍人口比重

(%)

2012年

126.43

15.42

86.5

10.55

2013年

133.04

16.03

90.13

10.86

2014年

140.65

16.75

94.86

11.29

2015年

147.53

17.27

98.77

11.56

2016年

154.61

17.76

103.40

11.88

注释:老年人口统计口径有两个:一是以60岁及以上人口为统计标准;二是以65岁及以上人口为统计标准。

 

(二)人口抚养比

人口抚养系数(GDR)又称人口抚养比,是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用于从人口角度反映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由于老年人口的界定年龄有两个,因此,相对应的人口抚养系数的计算标准也有两个:一是GDR60=[(0-14岁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15-59岁人口]*100%,二是GDR65=[(0-14岁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15-64岁人口]*100%。

1. 以60岁作为老年人口的界定年龄

 

表2    2012-2016年广州市社会抚养比数据

抚养比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差值

2013-2012

2014-2013

2015-2014

2016-2015

社会总抚养比

41.05

42.50

44.23

46.81

49.37

1.45

1.73

2.58

2.56

少年人口抚养比

19.30

19.65

20.08

21.47

22.84

0.35

0.43

1.39

1.37

老年人口抚养比

21.75

22.84

24.15

25.34

26.53

1.09

1.31

1.19

1.19

 

2012年广州市社会总抚养比为41.05,意味着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需要负担41个非劳动年龄人口,其中100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21.75个老年人口。2016年广州市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需要负担49.37个非劳动年龄人口,负担人口数比2012年增加了8.32人。其中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6.53,即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需要负担26.53个老年人口。

从抚养比的增幅来看,2012-2013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3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09个百分点;2013-2014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4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31个百分点;2014-2015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3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19个百分点;2015-2016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3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19个百分点,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幅较前两年有大幅提高。

2.以65岁作为老年人口的界定年龄


表3    2012-2016年广州市社会抚养比数据

抚养比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差值

2013-2012

2014-2013

2015-2014

2016-2015

社会总抚养比

31.99

32.72

33.72

35.46

37.31

0.73

1.00

1.74

1.85

少年人口抚养比

18.06

18.30

18.62

19.81

21.00

0.24

0.32

1.19

1.19

老年人口抚养比

13.92

14.41

15.10

15.65

16.31

0.49

0.69

0.55

0.66

 

2012年广州市社会总抚养比为31.99,意味着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就要负担近32个非劳动年龄人口,其中14个是老年人口。至2016年,社会总抚养比提高到37.31,即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超过37个非劳动人口,其中16.31个是老年人口。

从抚养比的增幅来看,2012-2013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24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49个百分点;2013-2014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32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69个百分点;2014-2015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1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55个百分点;2015-2016年少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1.1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了0.66个百分点。

从以上两部分可以看到,无论是以60岁还是65岁作为界定老年人口的标准,广州市社会抚养系数均持续增加。以60岁作为老年人口界定标准时,老年人口抚养负担超过少年人口抚养负担。结合人口结构分析,可以预见未来广州市老年人口抚养负担将会持续增加。

 

(三)地区分布


表4    2012-2016年广州市老年人口的地区分布(单位:%)

地区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各地老年人

口数排序

越秀区

18.23

18.09

18.03

17.97

17.89

1

海珠区

14.99

15.07

15.14

15.24

15.35

2

荔湾区

11.97

11.94

11.95

11.97

12.05

3

天河区

7.28

7.32

7.39

7.45

7.52

7

白云区

10.17

10.2

10.18

10.21

10.17

4

黄埔区

2.61

2.57

2.54

4.18

4.17

11

花都区

7.37

7.37

7.34

7.29

7.23

8

番禺区

7.77

7.79

7.81

7.86

7.90

6

南沙区

4.27

4.28

4.26

4.27

4.26

10

从化区

5.26

5.24

5.21

5.18

5.13

9

增城区

8.41

8.45

8.48

8.37

8.32

5

 

(四)特殊群体

1.高龄老年人口

表5    2012-2016年广州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变动情况

年份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万人)

19.54

21.23

22.65

23.81

25.43

占老年人口比重(%)

15.46

15.96

16.10

16.14

16.45

    

2.百岁老人


表6    2012-2016年广州市百岁老年人口状况(单位:人)

年份

合计

男性

女性

2012年

763

189

574

2013年

862

213

649

2014年

981

260

721

2015年

717

160

557

2016年

818

208

610

 

二、老龄事业核心数据

(一) 涉老机构、涉老组织和老年文化娱乐活动情况

1.老年文化娱乐情况

2016年全市有老年活动室2632个,老年文艺团队1815个,老年体育团队556个,老年体协347个。

 

表7   2016年广州市老年文化娱乐状况(单位:个;人)

地区

老年活动室

老年文艺团队

老年体育团队

老年体协

个数

(个)

日均

活动人数(人)

个数

(个)

参加

人数

(人)

个数

(个)

参加

人数

(人)

个数

(个)

参加

人数

(人)

全  市

2632

115124

1815

51230

556

14297

347

16598

 

2.老年社团

2016年全市有老年学术组织2个;老年协会2527个;老年基金会1个。

3.老年人口教育

2016年全市有老年大学20所,共有学员3.42万人;老年学校70所,学员8681人;老年教学点213个,学员2.24万人。

 

(二)养老服务情况

1.社区居家养老

2016年广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316个,城市日间照料场所床位3532张,城市和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均为100%,拥有日间照料场所的居委会1540个、村委会1144个。广州市106个街镇开展了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占全部街镇的62.4%;其中社会化运营助餐机构97个,占91.5%;共设置助餐点184个。

 

表8    2013-2016年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数据

指标

单位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差值

2016-2015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

2405

2863

3099

3316

217

城市日间照料场所床位数

1200

2471

3532

3532

0

农村日间照料场所床位数

0

0

0

0

0

城市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0

拥有日间照料场所的居委会数

1532

1532

1540

1540

0

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

%

63.66

100.00

100.00

100.00

0

拥有日间照料场所的村委会数

727

1142

1144

1144

0

 

与2015年相比,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增加了217个,城市和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继续保持100%。

2.机构养老

2016年全市有养老机构179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5个,民办养老机构114个;养老机构床位5.9万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79万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4.1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


表9    2013-2016年广州市机构养老数据

指标

单位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差值

2016-2015

养老机构数

167

170

177

179

2

公办养老机构数

66

66

65

65

0

民办养老机构数

101

104

112

114

2

养老机构床位数

38949

43242

53017

58954

5937

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

11200

13869

17657

17885

228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

27749

29373

35360

41069

5709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29

31

38

40

2

 

与2015年相比,全市养老机构增加2个,其中民办养老机构数增加2个;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5937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228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5709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增加2张。

3.队伍建设

2016年广州市老年服务机构职工总数9279人,管理员2896人,护理员4619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员4239人,医生569人,护士1046人,专业社会工作者149人,养老机构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职工数2747人。


表10    2013-2016年广州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数据(单位:人)

指标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差值

2016-2015

职工总数

7738

7630

9018

9279

261

管理员数

2236

2346

2823

2896

73

护理员数

3343

4028

4472

4619

147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员数

2085

2265

4140

4239

99

医生数

645

425

539

569

30

护士数

1000

712

1037

1046

9

专业社会工作者数

164

119

147

149

2

养老机构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职工数

1022

1530

1905

2747

842

 

与2015年相比,2016年老年服务机构职工总数增加261人,管理员增加73人,护理员增加147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员增加99人,医生增加30人,护士增加9人,专业社会工作者增加2人,养老机构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职工增加8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