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广州市民政局
目 录
前 言………………………………………………………………………………………………………3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4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成效………………………………………………………………………………4
第二节 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10
第三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11
第二章 总体要求…………………………………………………………………………………………14
第一节 指导思想…………………………………………………………………………………………14
第二节 工作原则…………………………………………………………………………………………15
第三节 发展目标…………………………………………………………………………………………16
第三章 构建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18
第一节 强化党建引领多级联动作用……………………………………………………………………18
第二节 提升党建引领基层自治质量……………………………………………………………………19
第四章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20
第一节 健全城乡社区群众自治制度……………………………………………………………………20
第二节 推进城乡社区法治和德治建设…………………………………………………………………21
第三节 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动员机制……………………………………………………………………23
第四节 健全社会协同参与机制…………………………………………………………………………23
第五节 完善城乡社区融合发展机制……………………………………………………………………24
第五章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25
第一节 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25
第二节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33
第三节 夯实公共安全与应急服务………………………………………………………………………33
第六章 加强“1530”社区综合服务网建设.………………………………………………………………34
第一节 深化城乡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34
第二节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37
第三节 完善便民利民服务………………………………………………………………………………38
第七章 发展社区志愿、社区慈善与社工服务…………………………………………………………41
第一节 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41
第二节 促进慈善事业规范化……………………………………………………………………………41
第三节 促进社工服务精细化……………………………………………………………………………42
第四节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43
第八章 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45
第一节 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45
第二节 壮大社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45
第九章 保障措施…………………………………………………………………………………………48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48
第二节 完善政策支持……………………………………………………………………………………48
第三节 强化经费保障……………………………………………………………………………………49
第四节 注重规划考评……………………………………………………………………………………49
附件:广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50
前言
为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 乡 社 区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的 通 知》(国办发〔2021〕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粤府〔2021〕28号)《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民发〔2022〕5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穗府〔2021〕7号),编制本规划。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以社区(村)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满足社区(村)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作机制。规划重点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2021-2025年期间广州市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性、基础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区治理服务建设,着力解决城乡社区治理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机制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社区服务体系。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更加顺畅高效。“十三五”期间,广州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率先在全国建立市、区两级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搭建起更加高效顺畅的组织架构,使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得到更充分的整合与发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印发《全面提升组织力,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全面领导的指导意见》等15份文件,推进农村党组织书记“三个一肩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两个一肩挑”,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以党建统领社区治理。建设“有呼必应”基层治理综合调度体系,制定“有呼必应”问题清单,明确职能部门“呼应”主责,形成社区(村)“收集问题”、街镇“统筹指挥”、职能部门“随时响应”的“呼应”关系,实现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响应联动。实施基层党建“头雁”工程、“强基前列”工程,高质量完成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目前,全市已建成镇(街)党群服务中心176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759个,实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
现代化社区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广州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大力推动社会治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城乡社区议事协商、来穗人员融入、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矛盾纠纷化解等一系列的制度,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社会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稳定等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多方治理、多方参与、多方服务为特征的广州社区治理“GPS”模式(多方治理Governance、多方参与Participation、多方服务Service),积极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下的认同凝聚、自治推动、服务促进、文化融合、协作共治、科技助推“1+6”城乡社区治理方式,形成了群防群治“广州街坊”、社区协商“116”工作法、“优势主导”五社联动、广州公益时间银行、长者饭堂等一批深受市民群众欢迎、走在全国前列的社区治理实践,建立“有呼必应”基层治理综合调度平台、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等22项社区治理改革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初步形成现代化社区治理格局。
居民自治与群众参与更加充分。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更加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平稳有序推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职工作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了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推进融合社区“四个一工程”,推行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党员参与城乡社区“两委”选举,发挥社区非户籍委员作用,组织发动来穗人员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减负”持续推进。聚焦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出台为基层减负10条改革措施,持续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牌子多、台账多等问题,将全市社区协助事项35类175项缩减至15类76项。居民群众参与议事协商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工作方案》《社区议事会工作指引》,构建社区协商议事平台,实现 2759个城乡议事厅全覆盖,持续推进“有事好商量,请到议事厅”的城乡社区协商“116工作法”,推动解决旧楼加装电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城乡社区问题,累计开展协商议事18147次,形成决议24299项,执行落实22501项,执行率达92.6%,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广州街坊”群防共治平台作用明显。以“地缘”“业缘”“趣缘”为纽带聚合社会力量参与群防共治,以专业力量、半专业力量和行业性力量、志愿力量为主体,聚合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极具广州特色的“广州街坊”群防共治队伍。发挥治安防控巡防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平安法制宣传员、应急处置支援员、文明实践引导员的作用,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社会协同创新社区治理更加突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更加顺畅。广州市制定《市、区属企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目录》,出台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方面10多个文件,建立项目推介对接、特色服务竞争和分类服务转介机制,推动359个市属企业与社区结对共建,撬动社会资金1147.24万元参与社区建设, 499家服务机构入驻参与社区服务。社工服务不断深化。深入实施“社工+”战略,在全市镇(街)建立203个社工站,启动实施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推动社区党员服务、专业社工服务、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有机结合。指导全市社工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疫情防控,开通200余条“红棉守护”热线,为困难群众提供疫情防控、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全市共有社区社会组织22422个,实现每个街(镇)有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每个城市社区拥有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拥有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筹集社区基金1400多万元,支持社区发展治理项目30多项。慈善发展更加规范与高效。依托社工站设立203个社区慈善捐赠站点、203个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站点,培育445个社区慈善基金,打造“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战略可持续发展样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等政策文件,建成 294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450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城乡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城乡社区服务的成效更加明显。服务设施日臻完善。全市实现城乡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建成社工站203个、警务室1981个、街镇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174个、星光老年之家1460个、儿童之家2712个、长者饭堂1036个等。此外还建成社区体育公园83个、各类体育场地超过3.46万个,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制定《广州市关于建立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实施方案》,落实市级财政增资配套经费,建立三档十八级薪酬体系,持续提升薪酬待遇保障水平。此外还配备社区(驻村)民警4460人、人民调解员1.57万人、基础网格员近2万人、村(居)儿童主任280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超4万人、持证社会工作者2.08万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约600个、未达登记条件由镇(街)实施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超2万个、注册志愿者431万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积极拓展社区公共服务覆盖面,初步探索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优质生活服务圈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行“一站式”公共服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就业服务、法律服务、卫生健康、文体教育、环境保洁、治安防范、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到社区。社区邻里互助、心理关爱、志愿服务等活动蓬勃开展,家政、维修、养老托幼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及网点进一步完善。各类专业化社会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创新探索社区基金、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广益联募”慈善平台等做法,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效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跃居全国第二。
科技支撑社区治理更加有力。一是全面推进“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构建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门”在基层全覆盖。2020年全市实现174个镇街和2725个村居的政务服务中心(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全覆盖。二是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5G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一网统管、全城统管”的“穗智管”城市管理运行中枢,打造“穗好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慈善平台“广益联募”等信息惠民项目。三是推进“数字社区”、“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开发应用社区服务APP、小程序等,打造智慧社区,推行智能门禁、智能配送、自动测温、“穗康码”等服务。四是探索社区治理服务线上线下工作机制,创新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线上在52个社区开展“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试点建设,实现社区服务“随时随地随心约”。线下推动10个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实体化建设,与“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相衔接,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重点人员精准识别、科普宣传、在线问诊、心理咨询等线上服务。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突出。一是成立防疫领导小组。由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社区(村)防控组,全面统筹城乡社区防控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防控要求,发动全社会和社区居民群众共同落实社区防控措施。二是建立社区(村)“三人小组”。全市组建3209个“三人小组”(1名社区干部、1名社区医生、1名社区民警),做好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疫区来穗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的监测管控工作。三是建立社区群防群控体系。依托现有“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社区治理体系,建立的“社区(村)-楼(组)长-居(村)民代表-居民户代表”城乡社区组织动员体系,全市1.95万个基础网格,2万余名专兼职网格员巡查上报信息、落实防控要求,形成市、区、镇街、社区(村)、网格、楼(组)六级疫情防控体系。四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民生兜底保障。强化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织密织牢“各级各部门责任网、社会组织网、志愿服务网、家庭成员网、联系帮扶网、科技支撑网”兜底保障“六张网”,构筑起社区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第二节 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
从发展现状看,广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斐然,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和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城乡社区发展不平衡。社区服务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有待提高,农村社区财政配套不足,我市城乡社区15分钟生活圈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仍不平衡不充分,居民获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的渠道便捷程度有待提高。二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部门联动不足,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不畅顺,社区居民自治体系仍未健全;社区治理任务重、职权少、资源少,服务管理滞后于基层治理需要;社区行政管理事务多、任务重,导致自治功能弱化,无法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三是社区组织动员能力不足。原有的组织动员方式单一,深度、广度不足,在应对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时,社区组织发动居民、统筹工作力量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四是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社区各类服务队伍受待遇不尽相同、职业发展前景有限等因素影响,呈现出综合素质不高、薪酬待遇差距较大、高流动性等特点,客观上导致社区工作服务浅层化和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明显不足。五是服务信息化应用不足。利用信息化手段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在建立社区资源库、居民需求档案、社区服务地图、服务群众项目目录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第三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作出具体部署。“十四五”时期是广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广州必须立足自身基础,主动融入大局,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主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旋律,回应人民群众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更高需求。构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一方面要针对特殊群体和困难人群,做实底线民生保障,切实做到“一个也不能少”;另一方面,也要回应新形势、新变化下人民群众对享有更加快捷、更高品质社区服务的向往和需求,加强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提升科技在社区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加大社区服务的便利性,增进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切实做到群众满意。
“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广州社区服务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双区”建设将促进区域联动,加快互联互通,深化人才交流,广州可以进一步加强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省委省政府提出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改革发展,有助于广州在社区服务领域强化双城协同、优势互补,推动项目合作、资源链接,共促民生服务水平。
人口基数进一步增大,老龄化趋势逐年攀升,带来社区公共服务新挑战。广州在“十四五”时期,一方面人口净流入的趋势仍然十分明显,人口基数会进一步变大,需要服务的群体数量将逐渐递增;另一方面老龄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上世纪六十年代生育高峰期的人口将逐渐步入老年,广州人口老龄化高潮即将到来。基于人口变化和发展需求,社区教育、养老服务、长期照护、医疗健康、家庭服务等需求将更为旺盛,社区服务回应的效率和质量必须进一步提升。
城市更新持续推进,为广州社区服务带来新气象,也要防范新问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是广州“十四五”期间的重大举措,一方面要密切跟进城市更新过程中群众对于社区服务的需求,确保社区服务更新不断档;另一方面,要抓住城市发展重新布局的机遇,尽可能地将社区服务所需的空间设施融入到城市改造与更新的规划设计中去,确保社区服务进一步更新与提升。
乡村振兴与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完善广州农村社区服务提供重大机遇。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推进乡村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其中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也是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应当借助“乡村振兴”与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在救助、养老、卫生、教育、托育、家庭照顾服务等的水平,实现广州城乡社区服务无差别、一体化。
完善社区服务精细化与快速响应机制,打造超大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范例。广州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一方面需要切实有效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细致入微的社区服务。“十四五”时期,广州要在社区服务精细化与快速响应机制上做文章,做到“百姓有所想,社区有所应”,以服务推进治理,以服务赢得民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州实际确定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大力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勇当全省、全国排头兵。
第二节 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为实现广州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社区居民所需,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的社区服务需求,丰富社区服务供给,优化服务体验,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向基层队伍赋能、向参与主体赋能、向服务对象赋能,促进广泛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同频共振。
——坚持创新发展。用创新的办法和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基层开拓创新,不断为城乡社区治理发展探索新方式、注入新动能。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对城乡体系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配置城乡社区各类服务资源。落实全市城乡社区服务建设一盘棋,主动融入大局,加固强项、加强弱项、加长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速度、效率相统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打造具有全国治理典范效应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广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0分钟优质生活服务圈为目标,以社区治理“GPS”模式为抓手,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服务体系。
——社区服务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深化推进《广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更加全面,政府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各方参与动力更强。社区服务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完善,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程度更高。
——社区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有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就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照护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保障、重点人群关爱服务、文化体育休闲等九大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均等化,非基本公共服务适度普惠,区域内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社区服务更加可及便捷。围绕居民生活所需的各项服务需求,加快推进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加强社会协同,发挥科技力量,全市90%的城市社区、50%的村建成便民生活服务圈,其中50%的城市社区和10%的村建成优质生活服务圈。在100个社区推广“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让城乡社区居民的生活服务更加便利易及。
——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形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到2025年,全市社区实现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100%达标,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初步形成,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5.8个。
——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打造一支专职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工作服务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全覆盖。吸纳更多的专业人才到城乡社区开展服务。不断完善《广州市关于建立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实施方案》,到2025年,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
第三章 构建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
社会治理格局
第一节 强化党建引领多级联动作用
不断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职责清单和工作制度,统筹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各类服务组织、机构、人才的引领作用,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完善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倾斜。实施《广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优化建设基层治理综合调度平台功能。整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12345政府服务热线、城市管理等平台,建设基层治理综合调度平台,推动实现区、街(镇)、社区(村)三级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一体运行。各级党委(党组)强化党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街道党工委对辖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机制。到2022年,加快“城市15分钟党群服务圈”向人员密集的城市公共空间延伸,推动党建阵地高质量建在服务群众最前沿。
第二节 提升党建引领基层自治质量
建立健全“党建+网格+自治”工作体系。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社区服务项目设计、协商决策、实施和评价问效等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施《广州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到2023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力争实现两个100%。
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方式。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中枢作用,整合联动“广州街坊”、社区最小应急单元、社区议事厅、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社区组织动员网络等阵地资源,推动社区居民自治良性发展。继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成资源整合共享平台。
探索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推进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体系建设示范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社区治理试点经验,提高治理水平。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将街(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社区服务供给的枢纽平台。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五社联动”机制,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和社会服务企业的支援作用,探索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第四章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
第一节 健全城乡社区群众自治制度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教科文体、环境物业等专业委员会。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继续推进非户籍居民参加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有序推进社区“两委”成员属地化工作。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深化“有事好商量,请到议事厅”的城乡社区协商“116”工作法,健全村(居)民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小组建设,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厘清村(居)公共事项准入清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持续开展基层减负专项行动。加强社区事务管理,完善村(居)委会协助开展公共服务目录,健全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持续规范村(居)各类衔牌悬挂,万能章整治工作,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第二节 推进城乡社区法治和德治建设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加大城乡普法教育,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每个行政村拥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处置工作机制,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镇(街)指导村(社区)依法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022年,城乡社区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选树宣传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挖掘乡村传统道德资源,发挥好村民自治制度与村规民约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引导阅历丰富、具有威望和影响力的“五老”人员、乡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节 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动员机制
增强基层自治组织动员能力。健全城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实施网格化管理“五个一”工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动员体系。按照居不漏格、格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四个不漏”原则,完善“社区(村)-楼(组)长-村(居)民代表-居民户代表”的基层自治组织动员体系。健全镇(街)、村(社区)党员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推动‘双报到’常态化,持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民政联络专员进村居活动,建立居民需求发现、上报、解决、反馈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第四节 健全社会协同参与机制
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和社会服务机构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镇(街)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加社区治理服务。
创新社区治理多方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议事、处置、监督联动机制,引导居民通过协商及时解决小区停车、加装电梯、环境改造等问题。深化《市、区属企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目录》,建立项目推介对接、特色服务竞争和分类服务转介机制,推动市属企业与社区结对共建,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社区服务建设。
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公益信息化平台,以“公益创投”、“社区微公益”、“圆梦计划”、“时间银行”等形式引导社区居民团体、个人开展社区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第五节 完善城乡社区融合发展机制
优化服务均衡布局,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非户籍常住人口参加村(居)“两委”选举办法,完善非户籍“两委”委员管理制度。加强来穗人员党建工作,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引导来穗人员参与社区治理。整合、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资源配置,实现城乡社区服务优势互补。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发挥广州、深圳两大中心城市先行先试、创新带动的示范性作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社区融合和人口融入。以乡村振兴为发展机遇,大力促进城乡社区服务人才融合发展,鼓励社区服务专业人才返乡建设、创业,提升乡村社区服务质量。
第五章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
(一)做优城乡社区健康服务。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加强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医防协同机制,发展远程医疗、网络医院,提升群众看病就医可及性。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社区健康教育、慢病管理服务质量。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为重点,大力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实施心理健康行动。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在镇(街)普遍建立社区心理服务阵地,健全困难和特殊群体心理干预机制,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外围城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建立健全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标准化达标和特色项目工程,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100%达标。
(二)做优城乡社区社会救助服务。
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探索常住地申请社会救助,全面深化社会事务“全城通办”,稳妥有序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工作。将社会救助融入社区网格化,健全社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政策找人”主动发现预警、报告、服务和转办(转介)机制,在村(居)指定社会救助协理员,在镇(街)、村(居)分别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形成救助服务工作合力。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构建“物质+服务+技术”综合救助模式,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实现智慧救助。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救助服务体系,落实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深化“互联网+救助”。优化完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系统,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数据库。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提高救助精准性,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动社会救助事务“免证办”和“一证一书一清单”改革,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落实流浪乞讨人员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
(三)做优城乡社区重点人群关爱服务。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健全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平等权利和机会,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鼓励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加强精神关爱和家庭教育支持,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的能力。加大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指导力度,积极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与大湾区城市妇女交流合作,鼓励妇女积极投身大湾区建设。到2025年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工作普遍开展、服务形式更加丰富。
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加强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推动建立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核心监测指标。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继续探索未成年人保护“一站式”工作室、“青年地带”、12355服务热线等多阵地联动帮扶救助模式,推进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侵害社区(村)”。加强儿童心理服务机构建设,关注和满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发展需要。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困境儿童分类标准,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政策等同步调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困境儿童摸查评估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加强片区督导,做好兜底保障。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动落实村(居)设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事务,健全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四级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完善儿童友好服务空间建设,创建儿童友好社区。到2025年底,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域通办,推动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其他保障制度的政策衔接,切实做到精准发放管理。完善城乡社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探索并推进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社区照料、家庭照顾、机构照护相互衔接的长期照护体系。全面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等工作。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性岗位,形成可复制的就业模式。优化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经验,加强标准化建设,助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快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加强政府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购买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持续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实现镇(街)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或社区康园中心全覆盖。加大居家养残扶助力度,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和基本不能自理的残障子女提供居家养残扶助,优先解决“老养残”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
(四)做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设施用地保障,落实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9-2025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形成“1+N”服务网络。优化提升助餐配餐、医养康养、家政养老“3+X”养老服务,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广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并实现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施、专业化服务“三入户”,积极探索互助性养老。建立健全定期巡访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完善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更加完善,基本实现老有颐养。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街镇覆盖率达到100%,颐康服务站村居覆盖率达到100%。
(五)做优城乡社区就业服务。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同步搭建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全方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扎实做好异地务工人员、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重点围绕“互联网+”、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积极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返乡创业培训、素质提升计划,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乡村致富带头人。搭建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积极探索“共享用工”在社区就业创业的运作机制,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房屋,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并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到2025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10万人以上。
(六)做优城乡社区教育服务。
建立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市、区镇(街)”三级领导管理体系,同步打造社会多元参与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终身教育供给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设立社区学校(学院)及办学点,探索建立社区大学、家长学校、老年大学等覆盖多年龄段人群的社区教育服务阵地。完善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渠道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鼓励引入社区教育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教育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社区教育”。推动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遴选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基地。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发展“学养结合”。到2025年,建成8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5个社区教育创新区。
(七)做优城乡社区文化体育服务。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和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社区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设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丰富社区文体惠民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结婚颁证仪式、婚姻家庭公益大讲堂等专题活动,推动健康文明移风易俗活动和家风家教建设活动进村居、进家庭;推进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和婚姻服务综合创新平台建设,倡导婚俗文明新风尚,弘扬优秀传统家教家训,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确保完成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重点惠民工程。积极推进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社区健身设施供给规模,鼓励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各类体育设施。盘活闲置资源,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绿道碧道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大力支持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培养一批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全面推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社区。到2025年,建成优质城市“10分钟文化圈”和农村“10里文化圈”、城市“10分钟健身圈”和农村“10里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0%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水平居全国前列。
第二节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支持群团组织承接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社区服务;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断提高城乡社区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
第三节 夯实公共安全与应急服务
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健全社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运行机制,强化“广州街坊”群防群治队伍和最小应急单元建设。推进社区网格“多网合一”,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互联共享、及时响应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事件发现报告机制,对突发性、公共性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和分级响应机制。持续实施社区“雪亮工程”,开展社区安全防卫设施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推动社区警务室与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专职社区民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健全落实社区民警带队巡逻、就地处理纠纷求助警情等制度,推动警务服务资源向社区前移。完善智慧新警务与社区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对口接轨,加快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智能采集信息、自动预警提示、提前防范处置,提高辖区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打造新时代群防群治队伍。力争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组建一支由公安派出所牵头的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
第六章 加强“1530”社区综合服务网建设
第一节 深化城乡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
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按照《推进城乡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城乡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0分钟优质生活服务圈。完善城乡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体系,明确社区便民、优质生活圈建设标准,细化生活服务圈建设目标任务。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城乡社区服务场所用房短板,按照每百户32m2的目标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健全和完善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服务主阵地的功能,综合提供社区基本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全市90%的城市社区、50%的村建成便民生活服务圈,其中50%的城市社区和10%的村建成优质生活服务圈。推动星级社区创建活动,支持建设30个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点。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以及申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工作指引。尊重居民意愿开展环境美化绿化、设施适老化改造、节能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满足改善型生活需求;倡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到2022年,建立完善成熟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市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促进乡村风貌管控提升,推进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实施五大“美丽行动”。建设乡村便捷高效生活圈,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到2022年底前,全市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区、示范镇、示范村的存量农房率先基本完成微改造,基本完成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到2025年底前,全市8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节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在市级“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各区组织开展“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建设,依托村(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工站、社区各类便民服务点等服务实体,精准对接居民群众“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实现社区服务“随时随地随心约”。到2025年,在不少于100个社区推广“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
第三节 完善便民利民服务
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推动餐饮、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建成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支持物流企业参与社区服务,促进城乡社区便利化。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村,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
发展社区家庭服务。以社区照顾和家庭照顾为本,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主要功能在内的家庭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支持城乡社区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式、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在社区推进家庭关系、家庭健康、教育健康、法律咨询、心理健康等辅导及咨询服务。全面推进“羊城家政”服务项目,开展全市家政服务培训,建设各具特色的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完善扶持优惠政策,规范家庭服务行业管理,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民生福祉项目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推进线上线下家政服务超市建设,加快建设家政服务网络平台,为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在线教育,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开展满意度评价提供便利,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和质量监管。到2021年,全市建设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10家以上,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4万人次以上。到2022年底计划发放6万张家政“安心服务证”。
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婴幼儿照护支持政策体系,扩大托育服务多元化供给,以社区和家庭为本,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强化社区婴幼儿社区照护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增加婴幼儿机构照护服务供给,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政策优惠等扶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大力发展全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标准,推动托育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初步形成,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5.8个。
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探索市场化、兜底式、自管型三种物业服务模式。探索“红色物业+社区治理”模式,推动物业企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四方”议事协调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行职责,推动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行业监管机制、属地协调机制和居民评价机制,切实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和服务质量。依法合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涵盖社区安全、市容秩序、环卫保洁、公共部位管养等内容的全区域、全周期、全要素的服务治理,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和市民生活品质。
第七章 发展社区志愿、社区慈善与社工服务
第一节 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
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动镇(街)、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建设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畅通群众参加和接受志愿服务的渠道。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职工、青少年学生等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机制,促进社区志愿服务资源整合。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管理,持续做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依托志愿服务记录,以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等方式建立志愿者回馈制度。力争至2025年底,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不低于20%,实现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100%覆盖。
第二节 促进慈善事业规范化
完善慈善事业法规政策。推动我市慈善事业促进的立法,印发《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推动社区慈善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健全慈善事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引导各方资源积极参与社区慈善发展,完善社区慈善发展运作机制,建设具有广州特色的“人人慈善为人人”的城市慈善发展样本,推动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巩固提升“慈善之城”创建工作成效。推动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撬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满足社区个性化的需求。进一步规范完善社区慈善基金的发起、设立、运作、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建立社区基金(会),城市社区基金(会)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农村社区基金(会)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实施“互联网+慈善”,升级“广益联募”互联网慈善募捐平台,畅通社区慈善基金和社区慈善捐赠渠道,丰富企业、团体、个人参与慈善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的形式与内容。激发慈善活力,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丰富慈善信托类型,支持社会各界依法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探索建立开展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将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纳入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覆盖范围。
第三节 促进社工服务精细化
推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实施“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在镇(街)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村(居)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点,健全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发现、报告、服务和转介机制,统筹实施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和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重点群体的兜底性社会服务,实现全市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深入实施“社工+”战略。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妇女儿童以及困难群体等为重点对象,由民政、公检法司、群团组织等相关部门牵头,引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整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立多元主体联合供给的社会服务体系,开展包括社区禁毒、教育、残康、医务、司法矫正、救助帮扶、婚姻家庭、困境儿童帮扶等社区社工服务。深化“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加强社区慈善工作站、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节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广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确保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地发展。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推进落实街(镇)党政机构对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职能,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
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推动街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或培育基地,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成长和发挥作用。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分类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水平,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会组织协同、社区居民参与的治理共同体。深入总结广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实践经验,将社会组织逐步纳入全市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参与公益慈善等公共事务,广泛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为老、助残、恤孤、救困、关爱青少年和其他公益服务项目,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促进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
全面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指导各区每年创建1个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力争到2025年底,每个镇(街)至少有1个枢纽型的社区社会组织。
第八章 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规范配备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社区常住人口每300户左右配备1人;到2025年底每万名常住居民配备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
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加快基层治理研究试点工作和智库建设,依托专业力量研发社区工作者能力培训提升计划,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不断提高村(居)“两委”队伍成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村(居)委会主任每年轮训一次,村(居)委会成员至少每两年轮训一次。
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不断完善《广州市关于建立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社区工作者权责利,设立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招聘、培训、使用、考评、奖励等系列措施的制度化。
第二节 壮大社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社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驻社区(村)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教育人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人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与激励、保障工作力度,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行业互动。完善政府购买、岗位设置、项目委托等机制,加大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引入力度。完善常态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库,加强驻村(社区)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社区服务相关专业,研制相关职业培训标准,加大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力度。
全面实施“四个一”工程。建设和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一村(居)一心理咨询师制度,一村(居)一治理工作督导师制度、一村(居)一民政联络员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就业帮扶、社会心理咨询、社区治理咨询、民政帮扶等服务。到2025年,打造一支规范、专业的社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社区治理督导师。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在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压实市、区主体责任,镇(街)直接责任,共同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及时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贯通、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部门要制定具体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加强研究协调、督促指导。
第二节 完善政策支持
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落实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的政策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的物业,优先用于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全面推行社区公益用房零租金制,落实社会组织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政策理论研究和标准制修工作,协助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工作。
第三节 强化经费保障
加强财政保障,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相关资金,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投入和使用机制,提高财政投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政企(社)合作,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购买服务、低偿或有偿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社区服务领域,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社区服务供给等。
第四节 注重规划考评
建立本规划实施和指标达标年度报告制度,强化部门指导和监管责任、各区主体责任、镇(街)直接责任,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和实施成效的监督评估。建立居民民主评议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制度,将居民满意度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附件
广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相关稿件
【音频解读】《广州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