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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22 09:50:35 阅读次数:-

【音频解读】《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政策解读

  一、《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修订的背景

  自2016年《核对办法》实施以来,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核对流程规则,拓宽核对信息共享范围,强化核对信息系统功能,不断助力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在全国率先建立核对业务规则体系和实物类财产价格评估及复核机制,率先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人诚信数据库。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纵向与部、省平台对接,横向与市社会救助平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等救助系统对接,与67家单位30类信息共享,被评为“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创新应用”。核对工作在全市低保低收、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15类社会救助业务中全面开展。自核对工作开展以来至2020年12月,全市共完成核对业务480289宗(其中,2019年首次突破10万宗),检出不合格申请74508宗,检出率15.51%,直接节约社会救助资金7.39亿元,有力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精准实施,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要求。202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顶层设计,明确了发展要求,提出“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发挥各级核对机构作用”。对照有关要求,《核对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与上位法的有关核对方式、核对程序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二是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发生变化,对核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三是现行的核对政策有待进一步整合、权责配置有待优化;四是核对规则不够完善、核对流程不够顺畅等。因此,亟需对《核对办法》在应用领域、工作要求、核对规则、核对程序、核对信息化、工作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以进一步规范我市核对工作,提高核对能力。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下称《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拓展核对工作应用领域

  根据新时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发展以及救助部门实际需求,《办法》拓展了我市核对工作的应用领域将社会福利事项纳入核对办法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核对工作的效能,有效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的精准实施,保障有限的资源的公平公正运用。

  (二)提升了核对工作信息化水平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核对工作原则和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了合法电子授权、电子文件的有效性;二是明确核对方式以信息化核对为主要方式,提升核对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完善核对信息共享内容和机制。对核对信息化建设提出系统对接、信息协同的工作要求,推动核对工作进一步智能高效;四是明确了档案管理信息化。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核对业务档案工作实际,明确核对业务档案数字化、电子化管理。

  (三)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

  《办法》对各级核对机构和协同部门的工作职责作了调整:一是增加市级、区级核对机构对辖区内核对工作开展督办协调职能,规范上级核对机构对下级核对机构的监督管理;将部分审核权限下移区级核对机构,以利于区级核对机构初步审核、比对相关信息,及时指导镇(街)处理实际问题和解答群众疑惑,提高核对工作效率;三是明确市发改委在实物财产价格评估(认定)及复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并增加“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义务,进一步理顺各级核对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四)完善了核对内容和规则

  针对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结构多样化趋向,《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核对内容和核对规则,提高信息核对的精准度。一是根据省低保核对政策和工作实际,增加并完善收入、财产的内容,规范家庭支出信息方面内容;二是完善信息共享内容,促进核对信息共享更加科学精准。三是在精简整合我市核对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相应增加核对规则、实物财产价格复核、支出信息核对途经等内容。

  ()优化创新核对工作流程和方式

  一是新增查询程序。主要用于有批量查询、简易查询需求的业务部门,为其提供快捷、高效的查询服务;二是精减核对工作流程。将原核对“中止”及“终止”流程删除,取消核对对象补充资料的中间环节,进一步贴合证明事项清理及数据共享贯通的发展趋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缩短核对工作时间。核对工作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上述修订内容进一步优化了核对工作的流程,提升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效率。

  三、政策创新举措

  一是根据我市不同救助业务的需求设定不同的核对流程及出具个性化核对报告,提升核对政策与各救助业务的有效协同,使核对工作更加简易、快捷、高效;

  二是响应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趋势,明确推进电子印章、电子授权、电子档案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核对信息化的方式和内容,明确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及新技术在核对工作中的应用,提升核对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将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度融合,增加了核对规则、财产及实物财产价格复核的内容,增加支出信息的核对途经,进一步保障了核对结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四、咨询方式

  对《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有疑问的市民,可向广州市民政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0-8377241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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