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印发《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养老服务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中第四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中提出“支持新兴养老业态发展,对于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三、强化监督管理能力”中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服务实施监管。”
因此,我们着手制定《通知》,贯彻落实上述政策精神,并对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激发市场活力进行探索和实践。通过明确养老服务业行业分类登记和“养老服务业企业”工商登记途径,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新业态专业化、市场化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精细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养老服务企业分为哪几类?
养老服务企业分为养老机构企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综合养老服务企业三类,实行分类登记管理。养老机构企业是指从事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活动的经营性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经营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组织。综合养老服务企业是指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企业如何进行养老服务企业分类登记?
养老机构企业、综合养老服务企业实行“先照后证”,办理工商登记后,根据相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可依法开展经营,如涉及餐饮、医疗等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向工商部门备案相应经营范围,取得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境外投资者设立养老服务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后,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从事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在进行工商登记时,“主营项目类别”选择“社会工作”类别,并根据实际在“经营范围”中的“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项目下选择相应经营范围。
四、养老服务企业应如何登记名称才符合规范?
养老服务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其中,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体现两类识别度,一是服务对象识别度,与老年人、老年、长者相关;二是服务内容识别度,与养老服务、为老服务相关。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使用的名称外,养老服务企业可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经申报系统检查通过后即可使用。
登记为养老机构企业的,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为“养老院”“敬老院”“颐养院”“老年公寓”等,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养老机构业务(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等服务)”。登记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含有“社区”、“居家”字样,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经营范围核定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涉及餐饮、医疗等许可审批项目)”。登记为综合养老服务企业的,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经营范围核定为“养老机构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涉及其他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自主申报、个性化表述。
五、正在实际开展养老服务的企业之前未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登记的应如何操作?
企业可依法按照《通知》规定,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
六、想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商事主体是否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许可?
不需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可依法开展经营,如涉及餐饮、医疗等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向工商部门备案相应经营范围,取得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七、企业登记为“养老服务企业”有何作用?
根据《通知》要求,登记为“养老服务企业”的企业,可以依法享受税费优惠、产业扶持等政策;同等条件下,在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公建民营等项目中享有优先权。其服务项目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和范围的,可由福利彩票公益金予以重点资助。对养老服务企业举办的,以社区日间托老、上门康复护理为服务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经所属地区级民政部门认定后,可享受与《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6〕16号)规定的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同等补贴待遇和优惠政策。上述扶持政策由市民政局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实施。
八、如有疑问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市民如对《通知》及相关操作有疑问,涉及养老服务业务内容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178750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咨询;涉及工商登记内容的,可拨打电话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