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至8月1日,市民政局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对《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公众网、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市民政局认真研究,确定部分采纳2条反馈意见(见附件)。
专此说明。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
序号 | 个人/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备注 |
1 | 黄先生 | 在本办法建议增加孤儿成年后的就业鼓励规则,促进民众知悉有关内容。 | 部分采纳 | 《办法》已明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孤儿成年后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的就业优惠政策,对其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但因就业鼓励及优惠政策具有变动及时效性,此处不再详细列明。 |
|
2 | 广州市艺助春雨慈善基金会 | 孤儿成年后的安置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及孤儿本人等多方面的协同合作。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和监管保障;社会组织和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安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家庭应给予孤儿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孤儿本人也应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通过多方协同合作,共同为孤儿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 部分采纳 | 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确实需要政府、社会、孤儿本人等多方面的合作,故出台此份安置办法,为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办法》也在第十四条提到“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积极协同相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对实现社会安置的孤儿进行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也体现了在孤儿成年安置过程中社会组织可以贡献出的力量。孤儿本人是被安置的主体,在外界诸多力量的帮扶下,更需要本身不断努力适应社会化生活,逐步融入外界社会,但因孤儿本身是没有家庭的,此处提到的家庭支持与现实情况不符。 |
|
相关稿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公平竞争相关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