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9日至8月29日,我局通过市民政局公众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对《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公众网、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我局认真研究,确定部分采纳反馈意见(见附件)。
专此说明。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9月5 日
附件
序号 | 个人/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备注 |
1 | 李某 | 建议:第二章第七条关于资助标准档次的划分,因活动资助资金有限,为鼓励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建议最高资助档次下调至80万,且每届不超过1个,同时对于社会配套资金要求提高到5成。增加一档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 60%且不超过 30 万元。 | 部分采纳 | 1.采纳最高资助档次金额下调至80万的建议。 2.本档资助项目数量视报名情况,进行择优资助,具体会在项目征集工作中做进一步明确。 3.配套资金比例在《办法》中宜规定最低标准,具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体现,自筹配套资金越高,评审过程中本项得分越高。《办法》和评分标准鼓励创投主体提高自筹资金比例。 4.增加一档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60%且不超过30万元。分档的制度设计主要考虑资助金额之间的差距,但不宜过细,档数不宜过多,具体资助资金视项目情况根据专家组评审确定。拟不采纳。 | |
相关稿件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开征求《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公平竞争相关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