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民〔2022〕170号
各区民政局、文明办: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22〕9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社区社会组织是由本社区为主的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推进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推动居民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有生力量,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各区民政局、文明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群众需求、服务灵活高效等优势,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平台,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引领广大群众进一步涵养家国情怀、厚植信仰信念、提高文明素养、提升精神风貌,助力培育互帮互助、和谐和睦、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新时代社区文明新风尚,用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推动落实。各区民政局、文明办要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的各种资源,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结合实际,推出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围绕《广州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中的“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通过动员社区社会组织与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平台开展共建,与当地群众需求衔接,常态化组织开展“邻里守望”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主题社区协商活动、“平安建设”主题社区治理活动、“文化铸魂”主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公益互助活动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整合辖区内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广泛设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加大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力度。
三、密切沟通,增强合力。各区民政局、文明办要将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面融入中心工作,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统一计划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助力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已登记社区社会组织业务指导。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加强对所属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用好用活新媒体,充分报道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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