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民社批〔2024〕11号
广州市腾南互联网公益融合发展中心:
你关于注销广州市腾南互联网公益融合发展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银行账户等注销手续,将你单位登记证书、印章上缴我局。今后不得继续以该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