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宣传培训项目比选公告
为深化“法在‘社’里”社会组织法治教育提升行动,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水平,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1家机构具体承办2024年度广州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宣传培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宣传培训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高学广 联系电话: 020-83178848
三、采购内容
(一)制定2024年度广州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二)市民政系统执法检查人员政策法规培训一期(2天),约80人。
(三)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培训,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慈善组织)、民非机构等社会组织负责人(经办人)及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培训,培训约400人次。
上述(二)、(三)培训师资费按照广州市财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办理。
(四)深化社会组织“互评互学互促”活动,开展一期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知识竞赛。
(五)制作《广州市社会组织工作典型经验案例》、《广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案例集》各一册,共300本。
四、比选资金来源和总价
市财政资金共26.1万元。协议签署后分三次拨付,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经费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30%;培训人数达到项目要求后,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40%;乙方向甲方提交结项报告等材料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30%。
五、报名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专业机构;
2.具有承接培训项目的资质和经验;
3.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4.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3人;
5.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资料
1.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业主服务评价、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机构获奖等情况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5.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或招标文件响应部分高度雷同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4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11:00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8房
八、比选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参照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1.价格评分表(10分)
2.商务评分表(40分)
3.技术评分表(50分)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