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服务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为加强我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开展年度工作报告监测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遴选1家专业机构承接该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蓝卉 联系电话:020-83178690
三、比选地点:
广州市西湖路99号11楼1104室
四、采购内容:
(一)年度报告
为须提交2023年年度报告的约1627家全市性社会组织提供联系、培训、指导、协助形式审查、协助监测评价、协助督促、跟踪、统计等服务。
(1)联系动员。通过网络、媒体和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大年度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以投递信件、公告、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联系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2)培训指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填报培训,培训不少于4场,完成为社会组织提供填报指引、操作指南等咨询服务工作。
(3)协助形式审查(监测评价)。协助市登记管理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报形式审查工作。
(4)对每一份年度报告出具一份监测评价报告,六月份后每月报送一批检测报告给登记管理机关。
(5)协助跟踪督促。对未参与年度报告或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社会组织做好跟踪督促统计工作,了解未完成年度报告原因,及时形成电话记录、督促记录等材料。每月至少向登记管理机关专题汇报1次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5)对年度报告完成情况出具详实的结项报告一份,为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制订和修改、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五、比选总价:78万。
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服务措施,项目资金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凭中选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50%,年报基本填报完成付30%,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
2024年3月19日---- 2024年3月22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 22日17:30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西湖路99号1104室)
九、投标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对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事务性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投标文件规定须补充的其它资料。
(六)投标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在文件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
注: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正本一套)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十、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有与社会组织监测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要求承接机构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开展工作,须在登记管理机关派驻1名工作人员工作;
(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十一、评审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1.技术评分表(50分)
2.商务评分表(40分)
3.价格评分表(10分)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