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承接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指导辅助性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时间:2024-02-23 15:22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根据我局自行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资质优秀、承接经验丰富的机构具体实施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指导辅助性服务项目。

  一、比选内容

  (一)名称: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指导辅助性服务项目。

  (二)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45万元。

  二、比选范围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承办能力和承接经验,有开展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需求

  确定一家机构协助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具体实施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受理初审等辅助性事务服务工作,包括:

  (一)协助负责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开设临时存款账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慈善组织认定,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换发/补发,社会团体换届前报备、换届后报备、延期/提前换届,届中变更负责人报备,社会组织档案查询、重刻公章等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咨询、对外解疑,并对申请人提交的上述业务进行形式审查及初审。咨询服务不少于550人次,形式审查服务不少于520件次;

  (二)协助举办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活动,编制一图读懂图片、录制短视频等,解读和宣传社会组织登记业务要点,普及社会组织登记业务知识。培训活动不少于4场次,培训不少于160人次,一图读懂图片、录制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成品不少于2份;

  (三)协助做好社会组织数量统计及定期统计分析,按季度提供4期分析报告;

  (四)其他与以上业务密切相关的服务内容。

  中选供应商可通过电话、现场、QQ、一图读懂、短视频等方式,为市民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法律知识、政策制度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的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提供申请指导。同时,应通过建立台账等方式,对咨询及指导服务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收集市民或申请人的满意度反馈。

  四、比选流程

  (一)公示比选公告:比选公告在市民政局公众网、广州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等渠道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7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接受比选申请人报名和递交交易文件:比选申请人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从比选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参选资料送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16室)。比选申请人原则上不少于3家,低于3家需经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集体研究同意。

  (三)组建评审小组:由市民政局及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处室派出代表组建比选评选小组。评选小组人数为5人,1名监督人,影响比选公正的人员回避。

  (四)召开比选会议:由比选评选小组按照比选需求公布的评选标准、方法,结合比选申请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监督人监督。

  (五)公示结果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结果通过市民政局公众网等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五、承办费用及付款方式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包含承接此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方不予以追加;

  (二)本项目分三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50%;中选方在按要求完成一半工作量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40%。中选方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10%。如因不可抗因素或临时需要而致使项目需求发生调整变化的,在完成项目后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但总价格不得超过45万元。

  六、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参照)=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

评估因素

技术

商务

价格

比重

40﹪

30﹪

30﹪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对项目的理解及需求分析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需求分析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0分;

对项目的理解较准确,需求分析较具体、准确、到位的,得7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太准确,需求分析一般的,得4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准确,需求分析不够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2

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实际用处的,得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较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较具有实际用处的,得7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一定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较具有一定实际用处的,得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缺乏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并未有实际用处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3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可行的,得10分;

服务承诺较全面、具体、可行的,得7分;

服务承诺较全面具体,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

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具体、可行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4

财务管理制度

本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项目经费构成;

2.针对本项目经费的使用计划;

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完善、具体、规范,具有合理、可行性的,得10分;

财务管理制度较全面、完善、具体、规范,具有较高合理、可行性的,得7分;

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合理、可行、规范性的,得4分;

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合理、可行、规范性较差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合 计

40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项目经验

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为社会组织提供的理论研究、宣传讲座、专业咨询服务或能力建设服务)业绩情况:

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10分。

备注:

提供合同/协议/委托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协议/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2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

投标人需建立由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团队开展本项目,且每人需具有不少于5年的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经验。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分;在满足上述基础要求的前提下(不满足上述基础要求的,不加分):每提供多一名团队成员(不需满足上述人员的具体要求,仅评审人数)的,加2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10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备注:(1)基础要求评审内容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①上述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

②经验证明材料:

具有不少于5年的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的劳务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具有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的经验说明);

(2)加分评审内容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所列人数为准。

(3)基础要求评审内容及加分评审内容均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外部证明材料是指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复印件。

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3

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或奖项,每个1分,最高10分。

(提供资质或奖项证书等。)

10

合 计

30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比选总报价

按比选总报价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中,取最低者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评分为10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评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总报价)×100分×30%

30

合 计

30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