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建设首批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的通知

时间:2023-05-29 14:52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全市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创建一批社会组织示范阵地,示范带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现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建设首批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具体工作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全市社会组织中遴选一批优秀的领军人才,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学习指导、服务支持等功能,激励社会组织强化自身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工作室负责人要求

  1.政治过硬。工作室负责人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贡献突出。工作室负责人在推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作用发挥、行业发展等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走在前列,原则上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劳模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行业荣誉的先进个人。

  3.引领性强。工作负责人应为行业“领头羊”,组织管理规范,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一般为社会组织秘书长以上的管理层,专职人员优先。

  (二)工作室要求

  有固定场所(可与社会组织场所共享);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有可观可学的展示阵地(能接待参观学习)。

  三、工作室职责

  (一)树标杆。以工作室建设为新起点,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成社会组织领域以及所在行业领域的排头兵。

  (二)抓项目。工作室负责人要带头推进行业标准创制、平台搭建、交流发展、项目对接、科技攻坚等工作,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议意见。

  (三)人才。工作室要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助力培育社会组织管理人才、专业人才。

  (四)经验。工作室负责人通过社会组织学习大讲堂、座谈会、开放日等形式为社会组织及行业人员讲授社会组织管理课、行业知识课。

  (五)促发展。聚焦社会组织宗旨,强化促行业发展职责,发挥协商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在广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示积极作为。

  四、评审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各区民政局、各处室结合掌握情况向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推荐相关人才。全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照工作室建设要求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自荐。

  (二)评审发布。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三)挂牌运作。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授予获评对象“广州市社会组织XXX工作室”牌子,并推动工作室运作。

  运作期间,工作室负责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并被处理,或离开该岗位的,该工作室自动撤销。

  五、激励措施

  工作室负责人将作为评优评先的优先推荐对象;工作室所在组织作为外单位学习考察的优推对象;工作室及所在社会组织服务成效列入社会组织宣传信息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媒体、简报、信息、交流大会、党建展览馆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推介。

  六、工作要求

  请各区民政局、各处室和全市各社会组织积极发动,广泛挖掘、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人才,并于7月10日前将《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申报表》及其有效证明材料,发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邮箱:545980080@qq.com)。

  附件: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申报表.doc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许哲凌,联系方式:020-831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