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山海同行爱心公益联合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2-07-07 17:39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广州市山海同行爱心公益联合会筹备组:

  你关于成立广州市山海同行爱心公益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符合慈善组织登记条件,决定准予广州市山海同行爱心公益联合会成立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

  广州市山海同行爱心公益联合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广州市山海同行爱心公益联合会应于按规定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开展有关规定所列重大事项的,应提前15日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报告。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