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岭德公益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2-06-30 12:05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广州市岭德公益协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广州市岭德公益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符合慈善组织登记条件,决定准予广州市岭德公益协会成立登记,发给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
广州市岭德公益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广州市岭德公益协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按规定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开展有关规定所列重大事项的,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