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03-17 17:06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穗社管发〔2022〕12号


各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各社会组织: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部署,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现就社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防控体系高效运转。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增强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慎终如始、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社会组织所在地(或活动所在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指引,全面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安全防线。各社会组织要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靠前指挥,层层压实防控责任,加强应急值守,持续围绕人员管理、防疫物资、应急处置等方面做足准备,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制度,科学精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直接为市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各社会服务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过细做好康复、照料、心理辅导等工作,筑牢疫情防护安全屏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实施严丝合缝、精准到位,确保服务对象安心健康、家属放心满意,确保服务机构安全有序、保障有力。

  二、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筑牢社会组织坚实防线。一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社会组织要严格履行向有关部门活动报批报备程序,严禁违反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组织开展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疫情扩散风险的区域应暂停暂缓社会组织各类会议、论坛、展会、讲座、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不组织集体走访、联谊等聚集活动,特别是不得安排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疫情扩散风险所在地市人员跨省、地市参加线下活动。二是加强重点地区返穗人员排查。各社会组织要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持续抓好涉疫地区返穗人员动态排查管理力度,跟进好返穗返岗人员健康码、行程卡状况,按照我市来穗人员管控政策,分级分类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党委和各社会组织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个人防护三件套”(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尽量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疫情扩散风险地区。要增强自身健康管理和预警意识,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出现健康码“黄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特别是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加快推进工作人员“第三针”加强免疫,对达到符合接种条件的要督促其尽快完成接种。

  三、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广大社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勇挑重担,经受考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广大党员的风采,特别是在封控区、管控区、重点排查等区域,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协助社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人员流调、社区宣传、心理疏导等联防联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从严从紧强化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要将本通知传达至各社会组织,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特此通知。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