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标准《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 解读

时间:2020-04-29 15:43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印发广州市地方标准《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DB4401/T 38-2020,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于1月22日正式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评价指标》制订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指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构建更有影响的品牌战略体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提出制定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启动全市社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党建引领好、内部治理好、服务能力好、社会公信力好、示范作用好的品牌社会组织,促进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广州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截至2019年底,广州市已连续命名四批共34家社会组织为“品牌社会组织”。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广州品牌社会组织评价工作已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流程。

  标准化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编制的《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管理领域标准体系,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在此背景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结合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共同起草制定了《评价指标》,通过建立健全具有广州地方特色的品牌社会组织评价体系,以评促建,推动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构成是什么?

  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包括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1项,三级指标33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品牌基础(30分)、品牌管理(20分)和品牌价值(50分)。

  1.“品牌基础”的评价内容

 “品牌基础”包括3项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其中,“党建工作”着重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立、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建引领作用发挥等三个方面开展评价;“组织建设”从社会组织的发展历史时长、获得的评估等级、财务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团队发展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资源支撑”则侧重从社会组织年末非限定性净资产水平、资源来源的多样性、资金收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2.“品牌管理”的评价内容

 “品牌管理”包括3项二级指标,9项三级指标。其中,“品牌规划”着重对社会组织战略规划、品牌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负责品牌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部门或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评价;“品牌传播”对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品牌视觉识别系统的构建、品牌传播渠道等进行评价;“品牌保护”则侧重于对社会组织所持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商标注册及著作权登记情况、组织的品牌授权及品牌许可管理情况、品牌危机防范措施和危机管理机制建设情况等进行评价。

  3.“品牌价值”的评价内容

  品牌价值包括5项二级指标,14项三级指标。其中,“品牌竞争力”着重考察社会组织的服务领域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组织产品或服务的地域覆盖度、组织拥有的品牌项目的数量、组织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品牌延伸力”考察社会组织品牌横向或纵向延伸情况、品牌的国际化程度及潜力;“品牌创新力”考察社会组织的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创新示范效应的大小;“品牌引领力”考察社会组织参与行业建设、发起行业组织以及政策建议的提出及采纳等情况;“品牌公信力”则侧重于考察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程度、获得的荣誉奖励情况、媒体报道的频次等。

  关于每项指标的具体评分方式,《评价指标》中包括《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评分表》《品牌社会组织评分细则表》这两个规范性附录,详细规定了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及相应分值。

  三、《评价指标》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评价指标》的制定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

  广州市从2016年开始实施社会组织品牌战略,在《评价指标》发布前,已连续开展四批评价工作,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先后命名34家社会组织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因此,《评价指标》的制定建立在过往多年实践基础之上,是对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工作成果的巩固与提升。

  2.《评价指标》凸显了党建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强、服务强”双强共同体工程建设,《评价指标》将“党建工作”作为品牌社会组织评价的基础性指标之一,从党组织建立、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注重考察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3.《评价指标》构建了社会组织品牌价值综合评价模型

  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的研制秉持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原则,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发展的客观规律及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基于品牌管理相关理论和方法,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模型的构建及指标的开发。其中,对社会组织品牌价值的评价是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对此,《评价指标》构建了包括品牌竞争力、品牌延伸力、品牌创新力、品牌引领力、品牌公信力5个维度的综合评价模型,全面衡量和反映社会组织的品牌实力。

  4.《评价指标》体现了持续提升的社会组织品牌化战略导向

  品牌社会组织的打造需要过程和积累,不能一蹴而就,需要社会组织打牢各方面的基础。为此,《评价指标》注重发挥引导作用,以评促建,推动社会组织关注自身的品牌基础建设,包括团队发展、财务管理、资源持续性等。同时,推动社会组织做好品牌规划、品牌传播与品牌保护等工作,建立持续改进的品牌化发展战略,不断追求卓越。

  四、对参评的社会组织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评价指标》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品牌社会组织评价工作。对申请参与品牌社会组织评价的社会组织有6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二,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第三,取得4A或5A评估等级并在有效期内;第四,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第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第六,未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品牌社会组织的评价程序是什么?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作为主办单位,统筹品牌社会组织评价工作,具体评价工作委托给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办。评价程序包括6个阶段:发布通知、申报受理、初次评审、实地考察、二次评审、公布结果。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5年。

  六、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致电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020-8317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