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分标准 (2020年版)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处室、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社管规字〔2019〕1号)规定,我局编制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分标准(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反映。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分标准(2020年版)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定位精准 (20分) | 项目所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且受益群体精准 (10分) | 需求分析具体,能体现需求广泛性,满分5分 | 结合广州本地实际情况,能提供前期调研、需求分析或数据支撑,说明项目有广泛的社会服务需求的,3分≤得分≤5分; 只简要分析说明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 0分≤得分<3分。 |
受益群体精准, 满分5分 | 项目具有明确、精准的直接受益群体,紧扣直接受益群体特征明显、分析准确,且有广泛的间接受益对象的,3分≤得分≤5分; 项目具有明确的直接受益群体和间接受益对象的,1.5分≤得分<3分; 项目具有直接受益对象,0分≤得分<1.5分。 | ||
项目符合民生实际,能与时政热点相结合(10分) | “三个聚焦”契合性,满分5分 |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项目服务内容能够明显地满足“三个聚焦”受益群体的服务需求,3分≤得分≤5分; 能够结合“三个聚焦”开展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基本满足受益群体的服务需求,0分≤得分<3分。 | |
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满分5分 | 项目能联合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社会治理各股力量,有效体现共建共治共享,并能够充分展示社会组织作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主体之一的积极作用的,3分≤得分≤5分; 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社会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积极作用的,0分≤得分<3分。 | ||
方案可行 (35分) | 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可操作,有合理的进度安排、安全保障措施和精细的经费预算(27分) | 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满分5分 | 创投项目工作进度有明确、合理、可执行的阶段性安排的,3分≤得分≤5分; 创投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较为明确的,1分≤得分<3分; 创投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较为笼统的,0分≤得分<1分。 |
工作方案措施明确,满分5分 | 创投项目工作措施明确、可执行的,3分≤得分≤5分; 创投项目工作措施较为明确的,1分≤得分<3分; 创投项目工作措施较为笼统的,0分≤得分<1分。 | ||
成效指标科学可量化,满分5分 | 创投项目工作成效指标科学可量化,且具体、细致的,3分≤得分≤5分; 创投项目工作成效指标基本可量化的,1分≤得分<3分; 创投项目工作成效指标较为笼统的,0分≤得分<1分。 | ||
同类项目服务经验,满分2分 | 有与创投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服务经验的,0分<得分≤2分; 无相关服务经验的,不得分。 | ||
落实项目实施安全保障机制,满分2分 | 创投项目有制定相关安全保障和应急方案,安全保障意识强,0分<得分≤2分; 创投项目安全保障方案不明晰,不得分。 | ||
预算清晰性,满分4分 | 有明确、精细的经费预算的,2分≤得分≤4分; | ||
预算合理性,满分4分 | 经费预算安排合理,符合现有物价水平的,2分≤得分≤4分; | ||
自筹配套资金比例超出40%,且配套来源有保障,筹集资金方案科学可行(8分) | 自筹配套比例,满分4分 | 自筹配套资金比例超过60%,3.5分<得分≤4分; 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低于60%,但超过50%,2分<得分≤3.5分; 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低于50%,但超过40%,1分<得分≤2分; 自筹配套资金比例刚好达到40%,得1分。 | |
配套资金方案,满分4分 | 配套资金筹集方案科学、可行,资金已到账,或已与合作方签署协议,3分<得分≤4分; 配套资金的筹资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1分<得分≤3分; 筹集配套资金方案笼统模糊的,0分<得分≤1分; 不能说明配套资金来源的,不得分。 | ||
项目创新(15分) | 项目的理念、内容、性质具有创新性(15分) | 理念先进性,满分5分 | 项目的服务理念有新意,能配合党委政府政策落地的,3分≤得分≤5分; 项目的服务理念有一定新意的,0分≤得分<3分。 |
内容新颖性,满分5分 | 项目设计内容新颖、实施模式有创意的,3分≤得分≤5分; 项目设计内容较为新颖、实施模式有一定创意的,0分≤得分<3分。 | ||
领域开创性,满分5分 | 项目服务是现有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等领域中存在空白,亟待加强的服务,3分≤得分≤5分; 项目是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等领域中已有较好基础,有一定创新的服务,0分≤得分<3分。 | ||
项目示范 (15分) | 项目具有示范推广作用,能体现项目公益、可持续、可推广,且影响深远(15分) | 项目体现公益性,满分2分 | 项目具有明显的公益特征,承诺不收取服务对象任何费用的,1分≤得分≤2分; 项目具有一定公益特征,以低偿的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0分≤得分<1分。 |
项目可推广性,满分5分 | 创投项目运作模式具有推广意义,其他区域可以结合本土情况复制可操作性的,3分≤得分≤5分; | ||
项目可持续性,满分4分 | 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性和造血能力,可长期开展,2分≤得分≤4分; 项目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性和造血能力,1分≤得分<2分; 项目未能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和造血能力,0分≤得分<1分。 | ||
影响深远度,满分4分 | 项目对直接服务对象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将会是深远的,2分≤得分≤4分; 项目对直接服务对象和社会产生的影响是阶段性和暂时性的,1分≤得分<2分; | ||
机构保障(15分) | 机构建设完善,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充足可行保障(15分) | 机构宗旨与项目性质契合度,满分2分 | 创投主体宗旨、业务范围与项目服务内容相契合的,1分≤得分≤2分; 创投主体宗旨、业务范围与项目服务内容不相关,主要发挥会员力量或社会资源的,0分≤得分<1分。 |
机构党建工作情况,满分5分 | 已建立独立党支部的,得5分; | ||
机构等级评估情况,满分3分 | 被评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得3分,其他评估等级不再重复得分; 未参加等级评估的,不得分。 | ||
公益创投经验,满分2分 | 上年度实施的创投项目被评为“品牌项目”的,得2分; 未参与过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但创投主体实施的其他服务项目获得过其他政府部门资助,得0.5分; | ||
机构财务保障,满分3分 | 创投主体财务报表详细,且财务状况良好的(新成立创投主体能提供财务制度的),2分≤得分≤3分; 创投主体财务状况一般的,0分≤得分<2分; 创投主体财务状况不明的(新成立创投主体未能提供财务制度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