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20-03-25 11:02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转变协调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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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znzbxtc@gzgo.gov.cn

  电  话:020-83126552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及《文件办理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职转〔2020〕12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因机构改革调整,我局作为新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新划入行政许可事项4大项10小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行政许可申请437件,其中受理413件,重复申请、错误提交等原因导致不受理24件;行政许可办结413件,其中审批同意413件、审批不同意量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按照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开展审批,无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制订《广州市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修订《广州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起草《广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平均法定办结期限为32天、承诺办结期限为14天、实际平均办结时间为9.5天;承诺办结时限与法定办结时限的比例为43.75%,实际平均办结时间与法定办结时间、承诺办结时限的比例分别是29.69%、67.86%(含子项)。

  (二)公开公示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开公示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实施程序、申请条件、办理期限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贯彻落实市信用办“双公示”要求,在市“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型、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日期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相对人、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处罚日期等信息;通过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对外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了近500条行政许可、46条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信息要素齐全、内容明确。

  (三)监督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以及年度报告等多种方式,对社会组织活动开展监督检查。2019年,我局依法立案处罚46个社会组织,其中,撤销登记27个、限期停止活动1个、警告18个;共打击整治涉嫌非法社会组织14个,其中取缔2个、劝散2个、自行解散5个、移送3个、引导登记2个;动态管理活动异常名录,2019年新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63个、移出4个次,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7个;开展全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整治行动,626个全市性社会组织提交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300个已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对73个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同时开展全市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积极进行内部依法行政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未发现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现象,未收到举报投诉。

  (四)实施效果情况。我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审批环节逐渐减少、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在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8137,全市共登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195个,实现每个街(镇)至少有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目标;共授予5A等级的社会组织107个、4A等级的社会组织135个、3A等级的社会组织213个,全年新授予84个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全年没有因行政许可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群众认可度满意度较高。

  (五)创新方式情况。我局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简化社会组织注册资金查验手续,推进启用“民政E线通”验资系统,积极与各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对接,实现查询对接后落实验资信息专线传输,实现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注册资金业务在线验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或资信证明。积极配合“数字政府”,做好社会组织审批自建系统与统一办事平台的对接,推进启动业务系统并联审批,打通申请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三者之间网上数据传输通道,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及时做好涉及机构改革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调整,10项行政许可均已编制办事指南并在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及时编印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手册。根据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工作要求,对我局现有市级权力事项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在充分听取各区意见基础上,逐项提出保留、下放、取消、整合或移出权责清单的精简意见。及时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提出2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意见。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力量薄弱。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组织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日益显现,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责任逐步增大,需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审批效率。由于机构编制等原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人手普遍不足、防控力量较为薄弱,审批力量有待加强。

  二是现行法规滞后。《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出台后,在审批体制、监管手段等方面已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组织工作不相匹配的实际情况,亟需尽快调整完善,目前已启动《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强行政审批系统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二是增强审批力量,调整充实人员,夯实队伍基础,尤其是增强一线审批力量;三是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建设力量强、业务精的审批队伍,不断提高审批能力。



  附件: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附件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序号

审批事项

是否纳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是否进驻省政务服务网

全年业务量(件)

实施过程

监督管理

事项

名称

子项

名称

申请量

受理量

不受理量

办结量

审批同意量

审批不同意量

网上受理量

网上全流程办结量

法定办结期限

承诺办结期限

实际平均办结时间

是否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

是否公开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是否制定监管标准或制度

开展抽查监管人次

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件数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件数

收到行政相对人有效投诉举报数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45

45

0

45

45

0

45

45

60(自然日)

20

12

376

待后续处理

46

0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286

265

21

265

265

0

265

265

20

10

10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16

16

0

16

16

0

16

16

20

10

10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

22

22

0

22

22

0

22

22

60(自然日)

20

1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

41

39

2

39

39

0

39

39

20

10

10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

3

3

0

3

3

0

3

3

20

10

10

4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设立登记

16

16

0

16

16

0

16

16

60(自然日)

20

13

基金会变更登记

6

6

0

6

6

0

6

6

20

10

10

基金会注销登记

0

0

0

0

0

0

0

0

20

10

0

5

慈善组织的认定

慈善组织的认定

2

1

1

1

1

0

1

1

20

20(自然日)

9(自然日)

合计



437

413

24

413

413

0

413

413

14

12

8.6

376


46

0

  注:表格中选项为是的打“√”,否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