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全面落实民政部、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厅、省委农办、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们印发了《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细化,切实推进救助政策落细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兜底民生保障的主体责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落实救助政策。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纳入救助范围,落实好“单人保政策”,保障好低边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要落实低保渐退机制,通过综合评估指标适当扣减申请家庭的就业成本。要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急难救助作用,要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失业保险、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对于终止社会救助待遇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转办转介开展关爱帮扶。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区民政部门充分应用市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系统,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群众急难问题。要通过常态化数据比对开展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要落实“一证一书一清单”改革,推广网上申办渠道,提升社会救助帮扶效率。
三、咨询途径
如有疑问的市民可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进行咨询,电话:020-8317933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邮政编码:510030),邮箱:jiuzhuchu@gz.gov.cn。
相关稿件
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