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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3164X/2023-0007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1-29
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号: 穗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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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

穗民〔2023〕13号

各区民政局、党委农办、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2〕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各区民政部门、党委农办、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和《通知》要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好兜底民生保障的主体责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细化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范化解因疫因病因灾返贫致贫风险。

  二、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实现保障到位

  各区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低边、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落实好“单人保”政策,将低边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积极促进有劳动条件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于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综合评估指标适当扣减,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按规定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急难救助作用,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等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防止因灾返贫。对于终止社会救助待遇后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转办转介开展关爱帮扶,做实做细救助帮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救助易及性  

  各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应用市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系统(简称“穗救易”系统),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机制。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定期通过“穗救易”系统登记散居特困人员每周走访巡查记录,要及时组织解决“穗救易”系统转办转介的困难群众服务需求,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群众急难问题。要通过常态化数据比对开展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及时发现预警重点人群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准确提供相应救助。要落实“一证一书一清单”改革,推广“粤省事”“穗好办”等网上申办渠道,提升社会救助帮扶效率。

  特此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29日


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穗民【2023】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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