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老干部局、老龄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和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鼓励老年人,尤其是低龄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根据《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广州“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机制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老干部局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关于建立广州“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和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鼓励老年人,尤其是低龄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根据《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互助性、社会性、公益性原则,以激励为导向,探索以志愿服务时间存取机制为基础,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制度保障”的养老志愿服务发展模式,激励老年人,尤其是低龄老年人参与养老志愿服务,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对接,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广州“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机制的主要内容
根据《志愿服务基本术语》(民政行业标准,MZ/T 148-2020),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是指为促进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志愿服务时间存取机制。广州“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机制,是按照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的时间存取理念,立足养老志愿服务发展,由政府协同社会力量,通过搭建线上线下平台,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存取机制。线上将依托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设立“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专项,实现“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的活动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记录和时数管理等功能。志愿者参加“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专项的志愿服务(以下简称“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将以“时间积分”的形式实现养老志愿服务的时间存储、使用和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服务主体:主要为18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倡导低龄老年人参与“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
(二)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孤寡、失能、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独居、空巢(农村留守)、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等,以及存有养老志愿服务“时间积分”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志愿者。
(三)基础规则:志愿者参与“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将按1:1比例整数生成“时间积分”(即1小时志愿服务=1“时间积分”),“时间积分”可按照志愿者本人意愿进行服务或物品兑换、赠予直系亲属或向平台捐赠,不支持兑换资金。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分级管理体系
建立“市-区-镇(街)-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牵头单位统筹辖区内政府部门、社会和市场等多方面资源,推动构建稳定、持续的“时间积分”兑换体系,鼓励开展“在地服务、在地兑换”。
1.市级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机制的标准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开展推广培训,指导各区开展工作。
2.区级由各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级信息平台账号管理,统筹本区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培育、阵地建设、业务培训、资源整合、服务成效监管,负责本辖区内养老服务兑换资源上线及兑换审核,指导本区镇(街)级开展工作。
3.镇(街)一级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统筹辖区内养老服务资源,开展“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机制的政策宣传、整合周边志愿服务资源,配合辖区内特殊群体老年人服务对象的审核工作,指导本镇(街)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各镇(街)可以委托社工服务站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4.社区一级依托各类志愿服务站点,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服务范围内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年人群体需求挖掘和发布、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养老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养老志愿服务资源链接等工作。
(二)建立养老志愿服务项目库
丰富“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机制中养老志愿服务类型,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通用型养老志愿服务和专业类养老志愿服务(提供专业类服务的志愿者和组织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专业资质):
1.通用型养老志愿服务
陪同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