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民政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有关工作安排,确定一家承接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相关考务工作的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面试命题、试卷押送、面试考场布置、提供面试打分系统、协助各环节通知落实,并提供考务后勤服务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具体服务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面试试题命制、试题押送:按采购方要求进行面试试题命制、封装等工作,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押送面试试卷至面试考点(广州市内),并为面试工作人员、考官进行考试有关规定培训。
2.面试考场预定、布置及相关考务工作:按采购方要求提前做好面试场地的预定,且须在面试开考前10个工作日完成;按采购方要求布置面试考场,含考场图、路面指引、考场资料张贴、考场桌椅摆放等,布置工作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协助采购方通知落实各环节工作。
3.面试打分系统:提供面试评分系统和相关配套技术人员,面试系统需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流畅性。
4.后勤保障服务:保障面试当天工作人员早餐、午餐、晚餐安排及外派考官劳务费等。
5.按采购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试题等保密性。
6.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面试中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7.严格按照采购方的各环节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三)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考试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中选供应商完成全部约定的考试考务服务义务止。
二、资金预算和付款方式
(一)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职位面试人数预计 301 人,预计需要试室11间(含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考务室等,其中面试室预计5间),项目预算30万元。
本次项目服务费依照中选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明细于项目结束时据实结算,中选后由广州市民政局各直属招聘单位与中选供应商分别签订考试服务协议,根据此次集中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据实分摊结算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采购方各直属招聘单位按本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数在入围面试总人数中所占比例确定考务协议金额,自考务协议签订后,采购方各直属招聘单位在收到有效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考务协议金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款;自面试结束且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无误,采购方各直属招聘单位在收到有效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余下费用。
(三)因采购方直属招聘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方直属招聘单位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须熟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
(四)项目主要成员不少于2人,团队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与比选评分标准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六)书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
(七)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报名资料正本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名资料应与实际相符,如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供应商应当对报名资料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报名资料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9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8:00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4楼1403房
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20-83178685(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比选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参照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1.价格评分表(10分)
2.商务评分表(40分)
3.技术评分表(50分)
(二)比选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州市民政局所有。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