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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16:18:46 阅读次数:-

  为推进实施广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上级有关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要求,现拟组织开展广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1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接此项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二)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三)项目期限:签订合同起至2023年11 月

  二、项目需求

  全面评估广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评估中应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深入调研,认真归集资料,组织相关咨询评审,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文本。报告文本应内容全面、观点鲜明、数据真实、文字简练、图表清晰等。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备执行活动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四)能够按计划按要求完成项目各阶段各项工作。

  (五)本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流程

  (一)公示比选公告:在市民政局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 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接受比选申请人报名和递交交易文件:比选申请人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从比选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参选资料送到广州市民政局宣传法规处(越秀区西湖路99号710室)。比选申请不少于3家。

  (三)组建评审小组:由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及其他处室代表组成,数量为3人(含)以上合理单数。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召开比选会议:由评审小组按照比选需求公布的评选标准、方法,结合比选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1名监督员监督;

  (五)公示结果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结果通过市民政局公众网等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五、评标细则

  比选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方式采用参照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比选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名次,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选方。

评分项目

技术响应性评分

商务响应性评分

价格合理性评分

权重

40%

30%

30%

分值

40

30

30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1

对项目的理解及需求分析

根据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情况,对项目理解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打分。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需求分析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5分;

对项目的理解较准确,需求分析比较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0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准确,需求分析不够具体、准确、到位的,得5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5

2

工作方案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程度打分。

1.工作方案内容全面;2.工作方案内容具体;3.工作方案内容针对性强;4.工作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5.工作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满足以上五个要求的,得15分;

满足以上四个要求的,得10分;

满足以上三个要求的,得5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15

3

资金使用

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性打分。

对比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合理性比较;

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非常合理,得10分;

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比较合理,得7分;

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一般合理,得3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小 计

40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1

项目经验

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最多的得10分,其他视情况递减,没有的不得分。

10

2

专业能力

考察、比选投标人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主持项目的专家在行业领域具备一定建树及知名度,研究成果丰硕,可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合理化建议。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0分,部分满足以上要求的视满足程度评分。

10

3

团队实力

投标人需建立由至少3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团队开展本项目,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强,资质深,参与评估项目经验丰富。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0分,部分满足以上要求的视满足程度评分。

10

小 计

30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比选总报价

按比选总报价评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评定,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中,最低者为30分,其他视情况递减。

30

小 计

30

  六、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活动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资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名资料为准。

  七、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发布日期起至2023年5月24日18:00。

  (二)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5月 24日18:00。

  (三)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710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丽玲

  联系电话: 020-8317933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710室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