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局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我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1家单位作为承办单位,在市民政局指导下,具体负责《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项目立法相关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报名。
一、比选内容
广州市民政局购买《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陈锐涵 联系电话:020-83178673
三、采购内容
《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具体内容包含:拟定修订工作方案,协助开展调研、论证等,收集立法相关资料,组织专家、服务对象、职能部门论证会,草拟3个规范性文件草案稿、草案条文注释稿、对比稿、旧规定实施情况报告、起草说明、风险评估报告、调研论证报告等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直至完成《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工作。
四、比选资金来源和总价
市财政资金共8万元,协议签署后分两次拨付,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经费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80%;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相关立法材料,并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20%。为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五、报名条件
1.依法成立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3.熟悉和了解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4.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经验;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资料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无,则不需提供;如有,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业主服务评价、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机构获奖等情况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5.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 6月16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11:00前。
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506房;咨询电话:020-83178673。
八、比选标准
(一)本次比选参照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1.价格评分表(10分)
2.商务评分表(40分)
3.技术评分表(50分)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广州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