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监督指导,市民政局拟于上半年启动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监督指导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比选程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接竞争性磋商代理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监督指导项目。
(二)项目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单位为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监督指导项目提供承办服务。主要任务是完善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排查检查、监督管理、跟踪反馈等机制,做好入户探访,收集服务需求,提供补充性社工服务,定期对有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加强业务培训并配套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对全市残疾人福利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提高机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强化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精准性,做好经验汇总,全面保障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35万元,按财政批复预算金额为限。
二、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项目需求。
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编制项目服务需求、项目预算、服务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工作,并按规定组织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
(二)代理服务费用。
由竞争性磋商的中标人向供应商支付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三、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为依法登记的公司(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需为广州市财政局及广东省财政厅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五)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人本人参加,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库备案网上截图。
(四)比选服务及履约承诺函。
(五)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主体信用资料,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可以证明机构信誉或财务会计制度的其他说明资料。
(六)比选申请人根据项目需求及附件要求认为应当提供的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同类项目经验、实施方案、时间表等情况资料)。
比选交易文件按A4规格单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报送。比选交易文件中的其他资料应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资格证明文件为准。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比选文件正本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名条件资料如有缺漏,将拒绝参与比选。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发布日期起至2021年3月22日17:30。
(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16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一凡
联系电话:83179616,传真:83178773
附件:1.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监督指导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表
2.比选服务及履约承诺函
广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
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监督指导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表
附件2:
比选服务及履约承诺函
致: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比选报名,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守信。
6.如果中标,全力配合做好竞争性磋商工作,依照本项目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项目名称:
承诺比选申请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