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根据我局自行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资质优秀、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经验丰富的社会组织具体实施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指导辅助性服务项目。
一、比选内容
(一)名称: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指导辅助性服务项目。
(二)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40万元。
二、比选范围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承办能力和承接经验,有开展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需求
确定一家社会组织,派驻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协助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具体实施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受理初审等辅助性事务服务工作,包括:
(一)社会组织的名称预先核准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含慈善组织);
(二)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成立登记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三)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变更登记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四)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五)慈善组织认定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六)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换发/补发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七)社会团体换届前报备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八)社会团体换届后报备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九)社会团体延期/提前换届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十)社会组织届中变更负责人报备咨询及市本级业务申请指导;
(十一)创新社会组织登记业务要点宣传方式,通过编制一图读懂图片、录制短视频等形式,广泛普及社会组织登记业务知识;
(十二)举办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主题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社会组织对登记管理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十三)其他与以上业务密切相关的服务内容。
工作要求:
(一)通过电话、现场、QQ、一图读懂、短视频等方式,为市民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法律知识、政策制度咨询服务;
(二)通过电话、现场、QQ、一图读懂、短视频等方式,为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的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提供申请指导;
(三)通过建立台账等方式,对咨询及指导服务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收集市民或申请人的满意度反馈。
四、比选流程
(一)公示比选公告:比选公告在市民政局公众网、广州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等渠道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接受比选申请人报名和递交交易文件:比选申请人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从比选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参选资料送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16室)。比选申请人原则上不少于3家,低于3家需经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集体研究同意。
(三)组建评审小组: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组建比选评选小组。评选小组人数为5人,1名监督人,影响比选公正的人员回避。
(四)召开比选会议:由比选评选小组按照比选需求公布的评选标准、方法,结合比选申请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监督人监督。
(五)公示结果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结果通过市民政局公众网等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五、承办费用及付款方式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包含承接此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方不予以追加;
(二)本项目分三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50%;中选方在按要求完成一半工作量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30%。中选方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20%。如因不可抗因素或临时需要而致使项目需求发生调整变化的,在完成项目后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但总价格不得超过40万元。
六、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广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