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建设和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根据《广州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穗民〔2019〕138号)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定一家社会机构承办依托社会力量参与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和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第一次比选公告发布后至10月16日16时止,在公告期间,我局只收到一家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不少于3家的开标条件,经研究取消第一次比选计划,现再次向社会公告组织开展第二次比选计划。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依托社会力量参与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和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要求:
本项目主要包含机制平台建设和2020年婚俗婚庆系列活动,其中机制平台建设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婚俗婚庆系列活动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托婚俗文化研究机构、婚庆行业协会和相关婚俗婚庆行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定期举办婚姻登记服务、婚俗文化和婚庆市场工作交流活动,总结交流文化服务和行业市场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提出社会力量参与婚姻登记和婚俗婚庆工作发展方向。
2.建设婚俗文化研究机构。聚集婚俗文化领域和婚姻家庭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民间婚庆艺人等,建立研究机构理事会和顾问团队,开展婚姻家庭和婚俗文化政策理论研究,定期组织婚姻家庭和婚俗文化主题研究、交流、培训、推广,面向社会举办公益婚姻大讲堂。
3.搭建婚俗婚庆服务平台。依托婚俗文化研究机构、相关优秀企业和社会组织力量,组建婚姻家庭专家委员会,推动成立婚庆行业协会,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为婚姻家庭服务、婚俗文化研究和婚庆市场发展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4.健全婚姻家庭服务机制。定期推出特色颁证服务,鼓励当事人亲友共同见证婚姻的缔结,突出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仪式感。引导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民政部门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将家庭辅导和好家风建设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推进家庭辅导和家风建设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等,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平台。
5.定期举办婚俗婚庆活动。一是建立活动制度。每年定期举办集体婚礼、婚庆博览会和婚俗文化高端论坛等活动,深入挖掘并广泛传播中国优秀传统婚俗婚庆文化,大力推动行业发展,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弘扬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二是举办2020年婚俗婚庆系列活动。包括举行平台试点揭牌仪式、《婚姻法》颁布70周年宣讲暨婚姻家庭文化和服务座谈研讨交流和集体婚礼活动。为活动筹备期间、活动彩排和活动当天的新人、领导嘉宾、工作人员等提供往返市区和活动场地的车辆保障、工作餐和住宿保障,并购买相应保险。分别设计搭建配有相应背景图、灯光和音响等功能的舞台,提供专业人员和运输力量确保舞台正常安全运作。营造喜庆活动氛围,合理设计布局活动拱门、气球、鲜花、婚礼摆设道具等。邀请婚俗文化领域和婚姻家庭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民间婚庆艺人、活动主持人(含助理主持),同时负责男女主持人和30对新婚夫妇的服装和化妆等工作,完成舞台任务。完成活动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制作活动主背景图、婚礼信物、活动宣传资料、活动纪念图册、光盘等。协助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6.加强项目任务管理。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将制度建设任务和2020年活动任务明确到每个工作人员,自签订合同起至工作结束,严格落实比选公告和项目合同所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安全稳妥开展,并落实其他与项目相关事务。
二、经费预算
本次项目采购限价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包括机制平台建设所需工作费用和2020年活动所需专家劳务费,场地、交通食宿、舞台搭建、音响灯光、氛围营造、摄影拍照、服装化妆、宣传制作等工作涉及的租赁费、设计费、耗材费、制作费、人工费、运输费、管理费和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整合、设计制作、录影录像、专业人才、运营管理等承办能力和相关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四、报名资料
(一)★《比选承诺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一览表》。
(四)★《资金使用方案》。
(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受委托人和比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人本人参加,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及质量承诺。实施方案可提供:活动设计理念、舞台和活动现场设计图纸、婚姻家庭文化展示设计图、活动流程设计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婚俗文化研究机构、婚俗婚庆服务平台、婚姻家庭服务机制等机制平台的设想和计划。此项将作为评分主要考虑因素,请参照评分列表评审内容描述。
(八)承办同类项目(200人以上大型集体婚礼活动)的清单、合同或中选/成交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诚信的证明材料,有针对项目能提供的专业人员、技术设备等综合实力相关材料。
(九)比选申请人认为可以提交的机构信誉相关资料或其他说明资料。
备注:以上1~7项为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交资料,8~9为项目技术及商务评分的主要参考资料,比选申请人需充分考虑其影响。比选交易文件按A4规格单面打印,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密封报送。比选交易文件中的其他资料应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资格证明文件为准。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比选文件正本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有缺漏,可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 22日17时止。
(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16室。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0月 23 日。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16室。
七、比选方法
(一)组建评选小组:由广州市民政局相关处室代表5名工作人员组成。
(二)召开比选会议:由比选小组按照比选需求公布的评选标准、方法,结合比选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监督。
(三)公示结果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结果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100分)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100分)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100分)
综合评分=技术评分×40%+商务评分×30%+价格评分×30%
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婵娟。
联系电话:8317877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16室。
附件:1. 依托社会力量参与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和全国
婚俗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2.依托社会力量参与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和全国
婚俗改革试点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 19 日
附件1
依托社会力量参与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和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建设项目概况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12月12日。
(二)地点:生态设计小镇会议中心(从化良口镇共青路1号)。
二、参加人员
(一)领导嘉宾约60人:拟邀请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领导;市政府,市民政、文化、司法、中院、妇联、团委、总工会等职能部门领导;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家(约10人);各区民政局负责人和婚姻登记主任;从化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二)新婚夫妇及其家属约120人:30对新婚夫妇及其亲属朋友(每对夫妇带2名家属)。
(三)其他人员约20人:媒体、志愿者和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总计约200人。
三、主要安排
(一)彩排和入住。新婚夫妇、执行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等提前到活动现场开展彩排、搭建活动场地等工作;新婚夫妇、相关领导嘉宾和工作人员提前一晚入住酒店。
(二)活动现场:
10:00-10:30 举行“广州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和“全国
婚俗改革试点”揭牌仪式
10:30-11:30 举行集体婚礼(穿插播放婚旅线路宣传片)。
14:30-16:30举行《婚姻法》颁布70周年宣讲暨婚姻家庭法制、文化和服务研讨交流活动。
附件2
依托社会力量参与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和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