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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2 09:43:37 阅读次数:-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计划联合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19〕138 号)有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比选,委托1家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三、工作内容

  开展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编制形成“十四五”规划初稿,根据我局意见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初稿并形成送审稿。

  四、工作要求

  (一)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二)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向调研对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收取或变相收取财物;

  (三)严格履行保密制度相关规定,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或分析报告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编制成果要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及上级指示要求,把握社会组织发展改革方向,贴近本市实际。

  (五)编制成果必须保证其前瞻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六)编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市民政局、社管局。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能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登记证书。

  (三)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六、报价与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总价不超过15万元;

  (二)本项目分3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的 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5万元;

  2.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调研报告及“十四五”规划初稿,支付中选方5万元;

  3.2021年4月底前提交经我局审定同意的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支付中选方5万元。

  七、评标细则

  (一)比选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审过程由其他处室安排工作人员监督;

  (二)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比选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名次,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评估因素

技术

商务

价格

比重

40﹪

30﹪

30﹪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1

对项目的理解及需求分析

根据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情况、对本项目中存在特殊性的认识的全面性、针对性打分。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需求分析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0分;

对项目的理解较准确,需求分析较具体、准确、到位的,得7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太准确,需求分析一般的,得4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准确,需求分析不够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2

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实际用处的,得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较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较具有实际用处的,得7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一定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较具有一定实际用处的,得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缺乏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并未有实际用处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3

工作方案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程度打分。

1.工作方案内容全面;2.工作方案内容具体;3.工作方案内容针对性强;4.工作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5.工作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满足以上五个要求的,得10分;

满足以上四个要求的,得8分;

满足以上三个要求的,得6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10

4

项目规划报告的框架结构

需就项目需要的规划报告框架给予举例说明,根据报告的完整性、系统性打分。

1.报告的内容全面;2.报告内容具体;3.报告内容针对性强;4.报告内容可操作性强;5.报告内容科学合理。

满足以上五个要求的,得10分;

满足以上四个要求的,得8分;

满足以上三个要求的,得6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10

 计

40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1

项目经验

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为社会组织提供的理论研究)业绩情况:

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10分。

备注:

提供合同/协议/委托书/活动海报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协议/委托书签订时间或活动海报标注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2

投标人专家团队

投标人具备专业的专家顾问团队,专家在行业领域具备一定建树及知名度,可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合理化建议。具有5名以上(含5名)专家成员的,得10分;4名专家成员的,得8分;3名专家成员的,得6分;2名专家成员的,得4分;1名专家成员的,得2分,没有的专家的,不得分。

须提供由投标人所颁发的专家成员聘书或任职文件。

10

3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

投标人需建立由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团队开展本项目,且至少2人需具有不少于5年的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经验。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在满足上述基础要求的前提下(不满足上述基础要求的,不加分):每提供多一名团队成员(不需满足上述人员的具体要求,仅评审人数)的,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备注:1.基础要求评审内容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①上述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

②经验证明材料:

具有不少于5年的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的劳务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具有社会组织专职工作的经验说明);

2.加分评审内容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所列人数为准。

3.基础要求评审内容及加分评审内容均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外部证明材料是指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复印件。

无或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

4

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

投标机构获得税务机关所评定的纳税信用级别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4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B级纳税人的,得3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M级纳税人的,得2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C级纳税人的,得1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D级纳税人或没有的,得分。

(提交纳说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无不得分。)

如是社会组织的,还可提供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情况。

获得5A等级的得4分;

获得4A等级的得3分;

获得3A等级的得2分;

获得2A或以下等级或没有评级的得0分。

(提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无不得分。)

等同条件下,优先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被评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得5分。

5

 计

30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比选总报价

按比选总报价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中,取最低者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评分为3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评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最低比选总报价÷比选总报价)×30分

30

 计

30

  八、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活动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详细报价单;

  (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单独一页,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鉴,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九、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发布日期起至2020年4月 30日17:30;

  (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5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 王淑君

  联系电话:83178731;传真:83178700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广州市民政局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项目:

  承诺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