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拟在2019年开展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根据《广州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穗民〔2019〕138号),现就2019年社会组织抽查监督中财务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内容
(一)名称:2019年社会组织抽查监督中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广州市民政局(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83178691)
(三)控制价格:人民币23.3万元。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所报名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二)应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公告名单为准)。
(三)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熟悉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参加过社会组织类似审计业务者优先。
(四)报名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项目需求
(一)对审计内容的需求
为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对被检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以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情况;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是否有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所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行为。
(二)对参加财务审计人员的需求
1.带队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
2.熟悉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对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中选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派出充足、合格的4名以上的人员进行财务审计。
(三)审计数量的需求
社会组织的年度抽查审计的数量约为73个。
(四)审计任务
对每个被检查的社会组织开展审计时需派员至少2名(由1名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带队)出外勤,在现场检查结束后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五)工作分配
具体业务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量统一分配。
四、报名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对2019年社会组织抽查监督中财务审计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措施及详细报价;
(五)其他补充材料。
注: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30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下午5:30
递交地址:广州市西湖路99号13楼1318室
六、承办费用及付款方式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包含承接此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方不予以追加;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本项目分两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70%;项目的所有审计工作完成并提交全部审计报告后,经采购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剩余费用,即项目费用30%。如因不可抗因素或临时需要而致使项目需求发生调整变化的,在完成项目后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但总价格不得超过23.3万元。
七、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
评估因素 | 技术 | 商务 | 价格 |
权重 | 40 | 30 | 30 |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项目理解 | 考查、对比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项目主题及实际情况,是否有新创意,可操作性怎样,能否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优:10-8分,良:7-6分,中:5-4分,差:3-0分。 | 10 |
2 | 综合实力 | 考查、对比比选申请人针对项目能提供的专业人员、理论储备、设备物质等综合实力。 优:12-8分,良:9-7分,中:6-4分,差:3-0分。 | 12 |
3 | 服务承诺 | 考查、对比比选意向方对本项目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可行。 优:10-9分,良:8-6分,中:5-3分,差:2-0分。 | 10 |
4 | 资金使用 | 对比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 优:8-7分,良:6-5分,中:4-3分,差:2-0分。 | 8 |
合 计 | 40 |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3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资质认证 | 具备齐全的资质,且提供单位信誉相关资料或其他说明材料的得15分,具备齐全的资质,但未提供单位信誉相关资料或其他说明材料的得10分;相关资质不齐全的不得分。 | 15 |
2 | 项目经验 | 具有承办同类项目经验2次以上的得15分,只有1次的得8分,没有的不得分。 | 15 |
合 计 | 30 |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比选总报价 | 按比选总报价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中,取最低者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评分为3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评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最低比选总报价÷比选总报价)×100分 | 30 |
合 计 | 30 |
广州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