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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标准《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制订项目比选的公告(重新比选)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07 16:48:17 阅读次数:-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广州市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一直在积极培育扶持品牌社会组织,提出制定广州市地方标准《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以下简称“《品牌》标准”)。为使项目工作顺利进行,标准编制更具专业性、科学性及先进性,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穗财采〔2015〕200号)以及《广州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工作暂行细则》(穗民〔2016〕384号)规定,民政局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承办有关标准的编制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制订项目。

二、邀请单位: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王淑君;联系电话:83178731。

三、项目内容

(一)对社会组织领域内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现状进行研究,搜集相关的标准文本。

(二)搜集、研究国内外知名品牌社会组织相关资料,掌握国家、省、市对品牌社会组织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摸查广州市社会组织情况,重点研究品牌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服务水平、品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四)根据研究结果,按照地方标准制订流程,形成规范、系统的新型专业标准化品牌社会组织评价体系制订,并最终通过市质监局的评审,对外发布实施。

四、项目经费:10万元。

五、发布公告时间: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5日。

六、报名条件

(一)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资料:1.法人登记证书;2.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3.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4.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资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名资料为准。

八、递交时间和地址

1.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9日;

2.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

3.地址:广州市民政局(西湖路99号)1318房。

广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