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于2021年6月15日修订实施的《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1〕4号)第七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政策实施设定过渡期,自2021年12月1日起,存量轮候队列(即2021年6月15日前已进入轮候队列的老年人)将按照顾需求评估等级,由高至低逐级排序;照顾需求评估等级相同的,再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为此,建议仍未接受照顾需求评估的老年人,尽快登录“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申请接受照顾需求评估,详情可咨询市轮候办(联系电话:020-8617898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