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计划于11月上旬举办2023年广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对广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为期5天的全员培训。现通过公开比选,委托1家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广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项目
二、采购内容
2023年11月上旬,举办2023年广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对广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为期5天的全员培训,集中培训人数为250人。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层党务工作实操、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社会组织品牌建设与运营理想信念、案例教学等课程内容。
三、项目要求
(一)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二)熟悉党内规章制度,具有一定服务经验;
(三)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参训人员收取或变相收取财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能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登记证书;
(三)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报价与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总价不超过73.08万元;
(二)本项目分2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 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金额的80%,共计58.464万元元;剩余按培训人数和聘请专家费用的实际进行结算。
六、评标细则
(一)比选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审过程由社管局办公室安排人员监督。
(二)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比选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名次,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1.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2.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3.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七、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活动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详细报价单;
(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单独一页,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鉴,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八、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发布日期起至2023年10月 27日16:30;
(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3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191137
附件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广州市民政局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项目:
承诺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