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系统探讨社会组织协商的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广州市民政局计划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调研。根据我局自行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研究机构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协商课题研究。
一、比选内容
(一)名称: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调研项目。
(二)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15万元。
二、比选范围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承办能力和承接经验,有开展社会组织领域的研究经验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需求
确定一家研究机构协助我局聚焦广州社会组织协商的实践经验与难题,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研究。包括:
(一)3月底前,根据专题调研内容,拟定调研提纲。
(二)4月底前,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调研,听取兄弟城市、市区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代表及专家学者的建议意见。
(三)6月10日前,对调研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送审稿)。
(四)7月15日前根据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反馈意见完善报告,形成调研报告最终稿。
四、比选流程
(一)公示比选公告:比选公告在市民政局公众网、广州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等渠道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蓝卉,联系电话:020-83178690
(二)接受比选申请人报名和递交交易文件:比选申请人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从比选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参选资料送到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稽查处。比选申请原则上不少于3家,低于3家需经社管局集体研究同意。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下午18:00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4室
(三)组建评审小组:由市民政局其他处室派2名工作人员、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派2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1名人员负责监督比选评审过程。
(四)召开比选会议:由比审小组按照比选需求公布的评选标准、方法,结合比选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安排工作人员监督。
(五)公示结果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结果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后续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五、承办费用及付款方式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包含承接此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方不予以追加。
(二)本项目分两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7.5万元。中选方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余款。如因不可抗因素或临时需要而致使项目需求发生调整变化的,在完成项目后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但总价格不得超过16.5万元。
六、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参照)=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