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爱公益助学促进会: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20年年度报告,且因未按规定提交2019年度报告的行为受到过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同时,在2021年度社会组织抽查监督中,发现你单位已不在登记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彭西华联工业区C栋三楼308办公,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经查,你单位为慈善组织,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4室
联系部门: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317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