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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管理事务性服务项目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28 14:36:57 阅读次数:-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在2021年1月1日起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为加强我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开展年度工作报告监测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市民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管理事务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遴选1家社会组织承接该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管理事务性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83178691

  三、比选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楼

  四、采购内容:

  (一)年度报告

  按历年社会组织平均增长率计算,为须提交2020年年度报告的约1560家全市性社会组织提供联系、培训、指导、形式审查、监测评价、督促、跟踪、统计等服务。

  1.联系动员。通过网络、媒体和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大年度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以投递信件、公告、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联系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2.培训指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培训,现场咨询讲座、电话服务专线等方式,完成为社会组织提供填报指引、操作指南等咨询工作。

  3.形式审查(监测评价)。对提交的年度报告须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同时出具监测评价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4.跟踪督促。对未参与年度报告或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社会组织做好跟踪督促统计工作,了解未完成年度报告原因,及时形成电话记录等材料。

  5.对年度报告完成情况出具详实的结项报告一份,为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制订和修改、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二)信息公示

  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信息公示业务培训,完成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公示信息资料的数据采集录入、核对发布工作等服务。

  1.登记管理机关公示信息的录入、发布工作;

  2.其他政府部门公示信息的采集、录入、发布工作;

  3.社会组织自行公示信息的核对发布工作;

  4.对信息公示完成情况出具总结性报告一份;

  5.其它咨询、座谈、回访等辅助性工作。

  五、项目指标:

  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参报率不低于96%、形式审查信息公示率达100%。

  六、比选总价:80万。

  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服务措施,项目资金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七、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八、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

  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17:30

  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7月2日11:00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3室)

  十、投标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对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事务性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投标文件规定须补充的其它资料。

  (六)投标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在文件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

  注: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十一、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一)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有与社会组织监测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且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5人,要求社会组织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开展工作,须在登记管理机关派驻1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

  (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十二、评审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权值

得分

技术

50%

50

商务

40%

40

报价

10%

10

  1.技术评分表(5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项目整体工作方案

1. 具有完整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方案合理且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20分;

2. 项目工作方案基本完整、合理且基本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15分;

3. 项目工作方案不完整,合理性欠缺,不完全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10分;

4. 无项目工作方案,0分。

20

2

项目方案可操作性

1.项目方案符合年度报告形式审查、监测评价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10分;

2.项目方案较符合年度报告形式审查、监测评价实际情况、可操作性较强,7分;

3.项目方案较符合年度报告形式审查、监测评价实际情况、可操作性一般,3分;

4.项目方案不符合年度报告形式审查、监测评价实际情况、不具可操作性,0分。

10

3

项目进展质量保证措施

1. 对项目进展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并进行分析。对质量控制分解目标有应对措施,20分;

2. 对项目进展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但未进行分析,对质量控制分解目标有基本的应对措施,15分;

3. 对项目进展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但未有应对措施,10分;

4. 对项目进展质量控制无总体目标,且无相关应对措施,0分。

20

合计

50

  2.商务评分表(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资质认证

具备齐全的资质,且提供单位信誉相关资料或其他说明材料的得5分,具备齐全的资质,但未提供单位信誉相关资料或其他说明材料的得3分;相关资质不齐全的,0分。

5

2

项目经验

1.近来年机构承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项目1个加5分,加满20分为止。

(提供承接或开展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协议等佐证材料。)

20

3

工作团队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合理、全面,经验丰富,得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比较合理,有一定经验,得8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一般,具有一定经验,得5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较差,具有较少或者无经验,得0分。

(提供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佐证材料)

10

4

获奖情况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或奖项,每个1分,最高5分。

(提供资质或奖项证书等)

5

合计

40

  3.价格评分表(1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比选报价

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10*(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合计

10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