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慈善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慈善捐赠(捐款)协议范本(试行)》《广州市慈善捐赠(捐物)协议范本(试行)》《广州市慈善组织项目合作协议范本(试行)》《广州市慈善组织联合募捐协议范本(试行)》等4份文件,从2022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使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
广州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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