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民政局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定向推送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15 11:04:49 阅读次数:-


  穗民办〔2020〕19号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相关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定向推送制度(试行)》业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广州市民政局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定向推送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畅通民政服务对象依法获取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渠道,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类信息推送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定向推送,是指以一定的形式分类向特定民政服务对象主动提供民政部门制作的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

  第本制度所指的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是指市民政局制定的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按相关政策法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涉及兜底保障工作信息。

  兜底保障政策类文件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

  兜底保障工作信息主要包括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中涉及民政服务对象权利义务、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工作情况、办事指南、工作提示等。

  第 定向推送的对象,主要包括低保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留守老年人、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贫困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民政服务对象。

  第 定向推送的形式,主要包括线上形式、线下形式、集中推送形式、点对点推送形式等。

  第六条 定向推送的渠道,主要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电子邮箱、二维码、业务办理系统、宣传册等载体进行推送。

  兜底保障政策类文件在市民政公众网进行公布,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兜底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成办事指南等宣传册,提供民政服务办事窗口供前来办事人员取阅。

  兜底保障政策类其他信息在市民政公众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并指导民政服务办理窗口向前来办事人员关注网站网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查阅。

  推进建立特殊困难民政服务对象信息数据库,通过市民政局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综合平台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分类向特定对象发送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或指引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查阅相关信息。

  通过“粤省事”、“穗好办”、“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政务服务系统,利用二维码等向办理业务的民政服务对象推送业务办理、评价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产生后,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定向推送。

  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在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推送;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要在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推送;其他工作信息要及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推送。

  第八条 兜底保障政策类信息按“谁制作,谁推送”的原则由制作信息的经办处室或单位负责推送。已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公开的,可以直接进行推送;其他信息推送按信息公开的程序,经宣传法规处、局办公室审核,并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进行推送。

  第 本制度自2020年9月30日起试行。由市民政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