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救助标准一览表(2019年)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02 11:04:49 阅读次数:-

(一)广州市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

项目

救助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010元/人/月

低收入困难家庭

认定标准

1515元/人/月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城镇特困人员

1721元/人/月

农村特困人员

1978元/人/月(全市平均)

护理标准

全自理

42元/人/月

半自理(半失能)

630元/人/月

全护理(失能)

1260元/人/月

孤儿养育标准

2406元/人/月

 

(二)广州市临时救助标准一览表

救助类型

申请、审批情形

救助形式

救助标准

备注

 

紧急型

遭遇意外事件

资金救助

实物救助

临时庇护

转办转介

资金救助原则上不低于本市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救助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同一家庭每一自然年度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突发重大疾病

(经本市医疗救助后)

遭遇其他紧急特殊困难

 

支出型

收入财产符合本市临时救助相关规定,且因教育、医疗、住房、残疾保障等刚性支出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经其他社会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

资金救助

救助金额=(家庭月均刚性支出-家庭月均收入+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家庭人数)×救助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