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09 19:55:40 阅读次数:-

  一、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50元,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1.5倍同步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从2015年5月1日起,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65元提高到1177元;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547元。五保供养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到当地农村人均生活水平,平均达到1608元(比去年提高23.33%)。截至12月底,我市低保家庭29550户、57161人,其中城镇15002户、24108人,农村14548户、33053人,全年共支出低保资金36565.53万元;五保家庭4564户、4571人,全年共发放五保资金6987万元。

  二、医疗救助政策有效落实2015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规定,为困难群众提供门诊、门特门慢、住院、临时医疗救助等救助,为医疗费用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60%以上的因病致贫家庭提供医疗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71.72万人次,救助金额2.95亿元,切实缓解了我市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推进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核对工作要求、操作流程认真开展核对工作。同时,不断扩大核对信息范核查范围,做好与1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交换工作,完成与保险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工作。全年共受理核对业务59892宗(132910人次),检出数9454宗(23422人次),检出率16.96%,复核率1.33%,核对准确率98.67%,为全市节约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