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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22 09:03:36 阅读次数:-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3.95万元,完成预算1,018.05万元的7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3.58万元,完成预算84.02万元的63.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6.43万元,完成预算883.68万元的8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50.35万元的27.6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3.58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直属共7个单位出国团组11个、累计3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一)3人次赴澳门3天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经验交流论坛支出1.34万元。

  (二)履行市民政局职能开展境外业务工作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2人次赴香港1天检查指导市殡葬服务中心所属香港立埠有限公司工作,3人次赴香港4天对香港立埠有限公司进行审计,6人次赴香港3天开展养老服务业调研和对接。

  (三)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支出46.33万元,主要用于:1人次赴香港4天参加省民政厅组织2018年养老护理高级研修班,2人次赴日本10天参加市人社局组织学习长期护理保险的介护服务体系,1人次赴英国21天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1人次赴瑞典、芬兰、德国10天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推动专项工作在欧洲重点国家的开展,学习社会融合、协同和保障等社会治理领域的先进经验,6人次赴台湾7天开展社会工作、儿童福利等业务交流学习,5人次赴香港3天到养老机构交流学习,2人次赴台湾7天开展殡葬服务交流学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6.4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430.36万元,2018年用于街面流动救助车和精神病院救护车共购置公务用车14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16.07万元, 2018年局机关及27个局属单位(不含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6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扶贫救灾、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勘界测绘与联检、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救助和殡葬执法等工作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平均每辆车年支出2.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94万元。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餐饮、住宿、交通等。2018年,局机关及下属27个单位(不含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200次,接待人数共1760人,平均79.20元/人次,主要接待各地民政部门前来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