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4.82万元,完成预算688.81万元的6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6.33万元,完成预算138.50万元的40.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0.90万元,完成预算485.89万元的7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9万元,完成预算64.42万元的27.3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6.33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直属共9个单位出国团组12个、累计3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一)派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服务等会议交流活动支出5.93万元。主要用于:2人次赴香港2天参加香港特区政府社工主任协会第38届会员大会暨周年晚会;3人次赴香港3天参加香港社区发展促进会成立周年庆典暨首届社区发展创新论坛;4人次赴香港2天参加福幼基金会活动;2人次赴香港4天参加2017年亚洲殡仪及墓园博览会会议;1人次赴台湾7天参加工会团体交流活动。
(二)履行市民政局职能开展境外业务工作支出29.10万元,主要用于:2人次赴香港3天商讨穗港两地社会组织合作发展;4人次赴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0天开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项目洽谈对接。
(三)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支出21.30万元,主要用于:1人次赴日本10天参加市人社局组织基于长期护理保险的介护服务培训体系建设培训;1人次赴台湾7天参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培训;5人次赴台湾7天学习自然灾害救助工作;5人次赴香港3天学习老年人照顾计划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人次赴台湾7天参加市人社局组织考察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与培训机构建设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9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60.90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26个局属单位(不含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4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扶贫救灾、低保救济与政策调研、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勘界测绘与联检、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救助和殡葬执法等工作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平均每辆车年支出1.8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59万元。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餐饮、住宿、交通等。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26个单位(不含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229次,接待人数共1868人,平均94.16元/人次,主要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以及各地民政部门前来考察调研和学习交流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