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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29 15:44: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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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广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能

广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民政事业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三)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四)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军供站、军休所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六)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七)负责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按权限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

(一)社会保障(市民)卡(老年人优待专用)的核发。

(二)长寿保健金的发放。

(三)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督促、检查。

(四)指导为老服务、老年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的工作。

(五)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

广州市殡葬管理处的主要职能为:

(一)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经营性公墓审批

(二)对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对墓穴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对制造、销售违法殡葬设备、用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六)对下列情形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一)将应火化的遗体土葬的;(二)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三)重建新建宗族墓地或者建造寿穴的;(四)在公益性墓地收埋非本地村民的遗体、骨殖、骨灰的。

(七)对逾期不认领的坟墓的处理。

(八)制止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丧事活动。

(九)尸体运往非死亡地的批准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对全市的受助人员给予基本生活、医疗、通讯、交通救助;接回、护送可以查明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受助残疾人及其他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返乡,对全市流浪乞讨、离家出走等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通讯、交通救助;接回、护送可以查明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未成年人返乡。

(二)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救助、受助人员不事先告知救助站而擅自离站、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终止救助。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的主要职能为:

(一)对全市的受助人员给予基本生活、医疗、通讯、交通救助;接回、护送可以查明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受助残疾人及其他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返乡,对全市流浪乞讨、离家出走等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通讯、交通救助;接回、护送可以查明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未成年人返乡。

(二)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救助、受助人员不事先告知救助站而擅自离站、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终止救助。

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的主要职能为:

(一)调拨、分配、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物。

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承担市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广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主要职能为:

(一)发放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残疾金,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医疗待遇。

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的主要职能为:

(一)管理保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二)承担先烈褒扬和祭奠活动的接待教育工作,搜集、整理、陈列各墓园先贤先烈的遗物及史料。

广州市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管理处的主要执法职能为:

(一)承担先烈褒扬和祭奠活动的接待教育工作,搜集、整理、陈列各墓园先贤先烈的遗物及史料。

广州市烈军属疗养院的主要职能为:

(一)为军烈属、伤残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及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康复、疗养服务。

广州市老人院的主要职能为:

(一)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他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予以供养。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的主要职能为:

(一)对流浪精神病人予以医疗救助。

(二)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优抚精神病人等政府供养人员予以供养。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的主要职能为:

(一)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予以供养。
    (二)为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组织实施家庭寄养工作。

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筹集公益金。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对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麻风、艾滋、狂犬病等致死的以及腐的遗体的火化处理。

(二)超期防腐遗体的火化处理。

(三)对超期未续存骨灰的处理。

(四)死亡人员遗体的收运。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建立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信息交换和比对工作,维护和管理信息系统。

二、广州市民政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29项;

(二)行政许可10项;

(三)行政强制5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10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8项;

(八)行政确认6项;

(九)行政奖励2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5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广州市民政局

35

0

0

0

0

0

0

1

36

0

合计

36

0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广州市民政局

4251

4155

4148

7

0

2

殡管处

1

1

0

0

0

合计

4252

4156

4148

7

0

 

说明:

1. “申请数量”为统计范围为201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6宗,罚没收入0元。

本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252宗,予以许可4148宗。

本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60次。

本局2017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局2017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五、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7897988次,给付总金额   106616.3401万元。

本局2017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局2017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六、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119972次。

本局2017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局2017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七、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2258781宗。

本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