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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16:50:52 阅读次数:-

  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市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市91万元,用于儿童福利方面。

  (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的91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88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有关要求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按因素法分配到各区和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2.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3万元。根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有关要求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用于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按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和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二、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收支情况

  (一)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2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下达我市8万元,用于儿童福利方面。

  (二)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的8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8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用于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按因素法分配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三、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入留成情况

  2022年我市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31.26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比例提取,全年筹集公益金9.4亿元(中央、省、市、区分成)。按照市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以收定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22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预算支出31,185.46万元。

  (二)2022转移支付各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情况

  2022年转移支付各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11,515.49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市本级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2,074.76万元。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市级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补贴包括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补贴的计算和发放适用于午餐和晚餐,每人每餐计1次。一是就餐补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接受助餐配餐服务可享受就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就餐费用的四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元。二是送餐补贴。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为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6级(照护需求等级1-5级)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可享受送餐补贴,其中,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3级(照护需求等级1-2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2元,4-6级(照护需求等级3-5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4元。三是运营补贴。长者饭堂运营机构按实际就餐人次享受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采取自建厨房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3元,采取其他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1.5元。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2.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399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规定,对符合申领我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3.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3,285.90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资助,其中对入住率达到30%的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租赁)、15,000元(自有产权)的新增床位补贴,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15万元和20万元(医疗定点)的医养结合补贴,对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等级评定补贴。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4.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配置专业护理床项目496.75万元。根据省、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供养服务设施要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2022年底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5.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项目602.10万元。根据民政部关于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向全市范围内在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运营且持有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的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专项补贴。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6.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417.46万元。为落实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安排各区做好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及机构疗养服务的试点工作。重点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外展服务、辅助教育、就业支持、社会融合活动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等,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康复服务等。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7.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2,000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的决策部署等要求,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综合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速度、面积、质量进行评估,在已建成的村居颐康服务站中,择优遴选不少于250个建设标准较高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分三档予以奖补。其中,第一档村居颐康服务站每个奖补10万元;第二档每个奖补8万元;第三档每个奖补6万元,合共奖补不少于250个村居颐康服务站。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8.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经费58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定,在全市176个镇街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每个镇街3万元),每个区1个示范站(每个站5万元)。每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不少于2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并在醒目位置悬挂“XX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标识,配置桌椅、电脑、档案柜等办公用品,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为辖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政策咨询、个案跟进等服务。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9.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经费50万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建设,支持各区加快推进全覆盖设立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我市拟推荐2个区开展示范创建,争取至少1个区建成全国示范区。按照项目法分配到相关区。

  10.越秀区东山福利院设施设备更新项目200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精神,越秀区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予以资金奖励。越秀区东山福利院现有的护理床、冲凉椅等护理用品功能较为单一、滞后,且部分护理用品老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院内现有部分冰箱、空调及电梯等设施设备已使用多年,老化严重,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老人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须对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

  11.增城区村居颐康服务站康养设备购置项目200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精神,增城区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予以资金奖励。根据增城区关于推进村(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的要求,推进366个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村居颐康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血压、血糖测量等康养服务。增城区购置340台多功能检测一体机(含血压、血糖检测功能),分配到各镇街,由各镇街分配到各村居颐康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点、五保安居点等)供老年人使用。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增城区。

  12.花都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提升项目200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精神,花都区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予以资金奖励。根据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花都区重新打造狮岭镇及秀全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全托、日托、助餐配餐、家政+养老、家庭养老床位、医养结合等功能,增加中心城区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因素法分配到花都区。

  13.南沙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备购置项目200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的精神,南沙区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予以资金奖励。根据省、市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要求,加强从化区横沥镇、大岗镇、榄核镇及南沙街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农村敬老院)的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保障农村敬老院入住老人的日常生活,提高老人生活质量。

  14.2022年从化提高孤儿与农村低保补助资金521.51万元。依照全市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标准。从化区结合从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数量较多、资金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提高低保对象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省要求的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以资金支持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因素法分配到从化区。

  15.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及运行补助金项目285万元。依托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依靠教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面向乡镇学生免费开放。目前已在全市34个镇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了在全市镇一级100%覆盖。乡村学校少年宫以自愿参与为原则、以公益服务为目的,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三)2021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情况表

  2022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总额为19,669.97 万元,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资助服务类项目5,206.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资助广州市“平安通”服务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社区助老志愿服务项目,“玫瑰计划”—困境母亲支持计划。

  2.资助工程类项目2,458.14万元。主要用于市第二老人院二期工程,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信息化建设,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维修改造项,新收弃婴童观察楼(富力慈善楼)维修工程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维修工程。

  3.资助设备购置类项目12,005.4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广州市市老人院上水院区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磁共振设备购置项目,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住院大楼开办费、购置64排128层螺旋CT一套,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康复设备购置,广州市东升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康复治疗与训练设备购置项目,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田径足球场设施购置等项目。由于我市民生社会福利工程项目陆续建设完成,需要购置设备进行开办,资助设备购置项目金额相比往年较高。

  附件:1.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分配表.pdf

     2.2022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分配表.pdf

     3.2022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分配表.pdf

     4.2022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资金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