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市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市5,162.90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儿童福利方面。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的5,162.90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064万元。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35号)等有关要求,一是用于为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人员中失能及部分失能的户籍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二是用于为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人员中失能及部分失能的户籍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000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要求,用于支持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修缮和设施设备配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2.儿童福利类项目98.9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要求,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按因素法分配到各区和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二、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收支情况
(一)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下达我市256万元,用于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方面。
(二)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的256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6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要求,下达至广州市民政局和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基础建设施设备规范化配备、区域性集中养育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养、治、教、康”服务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业务档案信息化工作。
2.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50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要求,用于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按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和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3.社会公益类项目—推进婚姻移风易俗项目100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要求,下达至从化区,用于推动创建全国及省级婚俗改革试验单位;推进婚俗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文化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
三、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入留成情况
2021年我市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29.55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比例提取,全年筹集公益金8.99亿元,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8235.9万元。按照市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以收定支,纳入部门预算编制,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预算支出28,070万元。
(二)2021年提前下达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提前下达各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6,288.40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市本级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702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7号)等文件精神,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送餐等服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以及18-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接受助餐配餐服务,给予就餐、送餐及运营补贴。就餐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就餐费用的四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元。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为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6级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或者18-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送餐服务的给予送餐补贴,其中,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3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2元,4-6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4元。长者饭堂运营机构按实际就餐人次享受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采取自建厨房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3元,采取其他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1.5元。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2.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461.50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20〕2号)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规定,对符合申领我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92名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377名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3.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3,710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有关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资助,其中对入住率达到30%的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租赁)、15,000元(自有产权)的新增床位补贴,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15万元和20万元(医疗定点)的医养结合补贴,对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等级评定补贴。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4.广州市“党建+”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试点项目48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整合社会、家庭等各类资源,依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农村基层党建活动平台和邻里互助服务站点,培育党员志愿者和互助养老员两支服务队伍,结合农村留守、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以生活照料为主的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5.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及运行补助金项目285万元。依托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依靠教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面向乡镇学生免费开放。目前已在全市34个镇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了在全市镇一级100%覆盖。乡村学校少年宫以自愿参与为原则、以公益服务为目的,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区。
6.婚俗文化展示基地(婚俗文化馆建设)项目100万元。资助广州市从化区婚俗文化展示基地(婚俗文化馆建设)项目,建成集实物陈列、多媒体宣传、互动体验等功能,重点突出岭南地区广府、客家、潮汕等婚庆婚俗文化特色,兼容国内外特色婚庆婚俗文化内容的婚俗文化展示基地(婚俗文化馆),打造婚俗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7.从化区救助安置中心建设项目549.90万元。根据《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粤民发〔2017〕9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7〕272号)要求,强化属地政府做好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安置落户职责,资助从化区建设滞留人员救助安置机构,尽快解决滞留人员安置难问题。
(三)2021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情况表
2021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总额为21,781.60 万元,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资助16,278.4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市老人院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市老年病康复医院二期工程、第二老人院一期设备购置经费、市东升医院康复治疗与训练设备购置等市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以及资助广州市“平安通”服务项目等老年人服务项目。
2.残疾人和儿童福利项目资助3,713.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市第二福利院项目一期工程、市第二福利院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市福利院新收弃婴童观察楼(富力慈善楼)维修工程,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医疗设备购置及中片排水渠道修缮工程项目,“雨后彩虹”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免费培训等残疾人和儿童类项目。
3.困难救助和社会公益项目申请资助1,789.3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玫瑰计划”—困境母亲支持计划、福彩公益公开推广等项目。
附件:1.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预算分配表.pdf
2.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表.pdf
3.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表.pdf
4.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市本级项目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