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慈善事业改革,坚持“政府搭台、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理念,致力实现慈善需求有效对接、慈善事业公开透明和慈善文化深入人心。出台《广州市募捐条例》放开慈善组织公募权,建立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体系和第三方等级评估机制,成立全国首个地区性独立第三方的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全国首家公益慈善书院,连续3年发布广州慈善事业发展蓝皮书。建成广州慈善信息平台,“广州慈善通”微信平台,全国首个“慈善地图”。广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评为“年度治理创新推动者”奖,广州市被评为全国公益慈善指数最高的七星级城市。2016年,通过实施“羊城慈善为民”行动系列,进一步拓宽慈善平台。慈善+互联网、慈善+运动、慈善+消费、慈善+艺术、慈善+创投等慈善创新,深受社会公众喜欢,慈善标志、广州慈善榜、慈善之歌、慈善吉祥物等慈善元素覆盖全城,掀起了新一轮全城、全民慈善的高潮,社会参与度空前,形成了全城、全民慈善的环境,社会各界参与活动人次超过500万,全市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代表踊跃认捐款物,再创历史新高,“政府搭台、各方共建”成效明显。
近日,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国家、省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精神,引导、规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广州市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函〔2016〕10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包括4个部分。第1部分是指导思想,第2部分是发展目标,第3部分是主要任务,第4部分是组织领导。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立足民生,围绕扶贫济困、人人参与提出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思想。扶贫济困、改善民生是慈善事业的核心任务。《意见》明确提出要以依法治善、以法促善为引领,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自愿共享,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力量,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蓬勃向上的具有广州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第二,明确目标,实现慈善事业成为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重要力量。《意见》将慈善监管健全有效,扶持政策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组织蓬勃发展,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活跃,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共享慈善氛围更加浓厚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了慈善组织数量、慈善组织品牌建设、慈善志愿服务和慈善信息公开四项总体指标。
第三,突出任务,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意见》坚持培育与规范并重,结合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趋势,针对当前一些慈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18项工作任务。在培育发展各类慈善主体方面,为进一步激活民间慈善力量,提出要培育慈善组织发展,发展新型慈善主体,积极创建慈善实体三项措施。在鼓励开展各类慈善活动方面,为进一步发挥慈善为民作用,提出突出慈善为民功能、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慈善活动、鼓励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五项措施。在完善慈善政策机制方面,为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提高慈善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慈善荣誉褒扬制度、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制度、加强慈善队伍建设、建设慈善理论研究阵地六项措施。在加强慈善监督管理方面,为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四项措施。
第四,加强领导,健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意见》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扩大宣传、税收优惠、人才培养及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部门职责。
《意见》在总结广州慈善工作成功经验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理念的基础上,提炼了多项创新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培育慈善组织发展。《意见》鼓励社会各界兴办慈善组织,加快推动各级慈善会体制改革,扶持发展社区互助型、服务型慈善组织,鼓励发展各类慈善基金会,特别是资助型基金会,引导成立企业基金会、家族基金会、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区域性慈善联合组织以及支持类、咨询类、评估类等慈善行业组织,为各类慈善组织发展提供支持,逐步形成慈善组织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层级多元、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是发展新型慈善主体。大力发展慈善信托,研究制定广州市慈善信托配套制度,推动慈善信托成为广州慈善事业的新动力。开展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鼓励个人设立小微基金,支持发展社会企业,鼓励其把参与慈善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企业社区组织建立慈善互助或设立互助基金,推动社区慈善发展。
三是积极创建慈善实体。大力开展慈善广场、慈善街道、慈善社区、慈善学校、慈善公园等建设,在相关场所设立慈善标志。以社区公共广场为重点,以公园、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医院、高等院校、宗教场所等为延伸,以商业场所为补充,形成覆盖城乡、标志明晰、功能多样、充满活力、运行规范的慈善服务体系。
四是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大力发展“慈善+互联网”,不断创新网络慈善平台,方便市民行善和求助。鼓励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建立健全募用分离制度。推动慈善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日常消费等的结合,搭建中小企业、商户、社会公众与慈善事业的桥梁,让慈善更便捷地融入市民群众生活。
五是建立慈善褒扬激励制度。设立广州慈善榜,褒扬鼓励在慈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企业、组织以及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慈善项目。推广慈善组织对捐赠人及时回赠慈善捐赠证书、荣誉徽标等做法,让捐赠人的善行更易被社会知晓。建立志愿者嘉许和回馈制度,推动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六是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慈善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活动异常目录管理机制,建立慈善组织、慈善组织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捐赠人、受益人四个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和完善慈善组织审计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促进慈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