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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荔湾区昌华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函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5:42 阅读次数:-

穗民函〔2023〕120号

荔湾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昌华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请示》(荔府报〔2023〕18号)收悉。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你区昌华街道办事处驻地由多宝大新街5号迁移至昌华大街5号、9号。昌华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配备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执行。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